福州市城鄉居民醫療參保
2024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指南
概述
福州市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一種覆蓋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它的目標是為城鄉居民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居民通過繳納一定比例的保險費來參與該保險制度,并享受相關的醫療保障服務。通過參加福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居民可以享受一定的醫療保障待遇。
福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實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居民的醫療保障狀況,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它可以減輕居民因病就醫的經濟負擔,提高居民對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可負擔性。同時,它也有助于推動城鄉居民的全面健康發展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參保對象
1、按照屬地參保原則,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
2、本市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技校在校學生;
3、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證(有效期內)持有人;
4、在本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
5、經縣級以上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認定的宗教教職人員及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工作人員。
籌資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我市政府補助不低于國家和省確定的標準,并逐年提高。2024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總籌資標準1170元/人,其中:個人繳費430元/人,財政補助740元/人。
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實行財政補助政策,按規定給予分類資助。
參保方式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為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期,待遇享受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繳費的,從繳費之日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一)首次參保
1、城鄉居民:本市戶籍居民攜帶戶口簿;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居民提供居住證,到戶籍地社區(行政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或通過“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閩政通APP“醫保服務一業務經辦一一居民參保”模塊辦理。
在本市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居住地社區(行政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在校學生:持戶口簿或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護照)的原件和復印件,由所就讀學校(或向戶籍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等醫保基層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
(二)新生兒參保
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兒由家長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地社區(行政村)、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或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出生一件事”專區辦理;或通過“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閩政通APP“醫保服務一業務經辦一居民參保”模塊辦理。
政策規定:出生后90天內新生兒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出生90天后參保的,從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保期為投保日至繳費當年度12月31日止。
(三)續保繳費
已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并處于有效參保狀態的城鄉居民無需重新辦理居民醫保登記。本統籌區職工醫保停保人員轉為參加居民醫保的需按規定申請登記。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后,參保人員應及時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
(四)逾期補繳規定
逾期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新生兒除外),允許其參保繳費,從繳費之日起60日內為醫保等待期,等待期過后再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具體規定如下: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后,可通過以下渠道繳費:
線上渠道
“閩政通”APP;“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e福州”APP;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我要辦→部門服務→市醫保中心 (服務地切換為福州市);福建醫保服務平臺 (open.ybj.fujian.gov.cn/fuwu/);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子站專題→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等。
可通過掃描以下二維碼與小程序碼快速線上辦理:
閩政通APP
線下渠道
可到所屬管理部傳真、電話、窗口、鄉鎮(街道) 便民服務中心窗口進行醫保的相關業務辦理。
1.鼓樓管理部(福州市鼓樓區古田支路53號一層傳真88609673)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臺江管理部(福州市高橋路69號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一層傳真88235259)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3.倉山管理部(福州市倉山區閩江大道236-2號倉山區政務服務中心一層傳真83851830)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4.晉安管理部(福州市晉安區東二環泰禾廣場sohoC5座二樓晉安區政務服務中心二層傳真:886096981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5.馬尾管理部(福州市馬尾區湖里路27號馬尾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傳真83984005)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6.長樂管理部(福州市長樂區首占鎮和諧路57號財富廣場長樂區政務服務中心(原區行政服務中心]二層傳真:28923677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7.福清管理部(福清市清榮大道166號市僑鄉博物館一層(市民服務中心D區)傳真85163732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8.閩侯管理部(閩侯縣甘蔗街道江濱路閩侯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一層傳真:22076712)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9.連江管理部(福州市連江縣鳳城鎮文筆東路4號(五大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市民服務大廳一層傳真26185708)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10.永泰管理部(永泰縣城峰鎮劉岐村立塘66號萬冠雙子星大樓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傳真24832998)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11.羅源管理部(羅源縣鳳山鎮三中路9棟2號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傳真:268319121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12.閩清管理部(閩清縣梅城鎮溪濱路1號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四層傳真62301885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醫保電子憑證及社保卡申領
醫保電子憑證(醫保碼)由國家醫保信息平臺統一激活,是線上醫保業務的唯一身份憑證,全國通用。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申領,或通過“福州市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等渠道辦理。參保人通過醫保電子憑證(醫保碼)可享受各類在線醫療保障服務,包括醫保業務辦理、醫保賬戶查詢、醫保就診和購藥支付等。
福州市參保人員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各大社保卡承辦銀行辦理社保卡申領、補換業務。首次申領或換發第三代社保卡免費。參保人也可持社保卡就醫,“一站式”刷卡結算。
醫療保險待遇
(一)普通門診待遇
說明:家庭簽約參保人員在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就診時,在原有醫保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五個百分點。
(二)特殊病種門診待遇
說明:
1.家庭簽約參保人員在簽約的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就診時,在原有醫保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五個百分點。
2.抑郁癥設置兩年過渡期,2025年3月1日后自動取消。
3.“學生意外傷害”包括中小學生(含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在校期間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的非疾病傷害或傷殘,依法應由特定責任人承擔的除外。
4.“兒童康復治療”包括兒童性癱瘓、孤獨癥、發育遲緩、智力障礙、聽力障礙或運動障礙等。
5.“塵肺病”限“已經診斷為塵肺病,但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且相關用人單位已不存在,以及因缺少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僅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
(三)住院待遇
1、按項目收費
說明:參保人員年度內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直至降至零為止。參保人員在縣域內醫共體成員單位間轉院,經轉出、轉入醫院在醫保信息系統中審核確認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線。
城鄉居民醫保生育住院按城鄉居民住院待遇報銷。
2、按病種收費
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按照該病種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由個人和統籌基金按比例分擔。
省屬醫院按以下標準結算:
3、市屬醫院按以下標準結算:
(四)大病保險待遇
一個參保年度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患大病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內住院及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超過19360元部分,保額30萬元,10萬以內賠付比例70%、10萬至30萬賠付比例80%。
醫療救助待遇
說明:對符合條件的新增救助對象,經相關部門認定后予以資助參保,相關待遇從認定之日下月起執行;認定前個人當年已參保的,不再資助參保。
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備案登記
參保人提出申請,經有資質認定的定點醫院具備相應專科主治及以上職稱的醫生,填寫《門診慢特病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定點醫院審核蓋章。
(1)線上備案: 參保人員通過“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業務經辦-門診慢特病病種申請”模塊上傳申請表,并填報申請信息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登記備案。
(2)線下備案:參保人員攜備案表向醫保經辦機構、醫保駐醫院服務站或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醫保窗口申請登記備案。
醫療費用結算
(一)結算方式
城鄉居民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應持醫保電子憑證(醫保碼)或社會保障卡辦理醫保結算。
(二)手工報銷
因電腦發生故障、年度結轉停機等情況未醫保結算的,可手工報銷結算醫療費。
手工報銷所需材料:
1、普通門診、特殊門診費用報銷所需材料: 醫院收費票據門急診費用清單、處方底方或門診病歷、本人銀行賬號(未成年人提供父母銀行賬號及出生證明或戶口簿)。
2、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所需材料:醫院收費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或診斷證明、本人銀行賬號(未成年人提供父母銀行賬號及出生證明或戶口簿)。
外傷住院治療需提供《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傷住院報備表》、門診病歷、入院記錄、本人身份證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鼓樓或各縣管理部外傷審批窗口審核后,才可辦理醫保結算。
異地就醫管理
(一)異地就醫流程
先備案,選定點,持碼卡就醫。
(二)備案渠道
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閩政通和e福州“醫保服務”專區等,及所屬管理部傳真、電話、服務窗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基層服務點申報辦理。
(三)異地就醫類型
1.省內:選擇在全省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住院治療實行免報備即時刷卡結算,門診特殊病種按規定進行備案登記后可即時結算。
2.省外:
(1)跨省異地長期居住(長期有效):
提供本人或親屬的戶口簿、房產證等能證明申請人長期在異地居住的材料,填報《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備案后,在安置地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殊門診(針對已開通跨省門診直接結算醫院)就醫可即時刷卡結算,在參保地仍可繼續即時刷卡結算。
(2)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有效期為六個月,即申即享):
省外異地轉診: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異地就醫的,可持本人醫保電子憑證(醫保碼)、社保卡、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備案登記;備案登記后在安置地全國聯網醫院住院、特殊門診(針對已開通跨省門診直接結算醫院)就醫可即時刷卡結算。跨省轉診轉院備案有效期為六個月,備案有效期內辦理入院手續的,無論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備案有效期,均屬于有效備案。
跨省臨時外出人員就醫備案: 參保人員因外出工作、旅游等原因發生異地急診搶救的,可提供醫保電子憑證(醫保碼)、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填報《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辦理備案登記。備案后急診醫療費用可直接醫保結算。
除了急診和搶救外,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未事先備案,自費結算后申請醫保手工(零星)報銷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在非醫保定點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參保人員跨省就醫出院結算前補辦異地就醫備案的,可在異地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辦理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
(四)有關規定
1、選擇在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備案登記后即時刷卡結算的,執行就醫地醫保目錄,參保地報銷政策:未即時刷卡需要手工結算的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手工報銷。選擇在非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進行手工報銷。
2、由于參保地和就醫地的醫保目錄不同,不同結算方式,會造成醫保待遇的差異,符合條件的應及時醫保結算。
3、參保人員外出異地就醫發生的無第三方責任、非工傷情況外傷費用,在填寫《外傷無第三方責任承諾書》后,可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
相關政策
1、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3〕78號)
2、《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3〕24號)
咨詢電話
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咨詢電話: 0591-12345轉福州市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事宜可關注微信公眾號“福建稅務”了解或撥打咨詢電話:12366。
常見問題
答:選擇在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備案登記后即時刷卡結算的,執行就醫地醫保目錄,參保地報銷政策;未即時刷卡需要手工結算的,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手工報銷。選擇在非全國聯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其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我市基本醫保政策進行手工報銷。
由于參保地和就醫地的醫保目錄不同,不同結算方式,會造成醫保待遇的差異,符合條件的應即時持碼卡結算醫療費。
答:在待遇方面,為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就醫負擔,2023年3月1日起,新增8個門診特殊病種,分別為:兒童康復治療、地中海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氣管炎)、塵肺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學生意外傷害。
另外,2023年7月5日起,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提高。二級醫療機構住院按單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由65%提高到70%。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按C-DRG收付費報銷比例由40%提高到47%。三甲、三乙(含專科三甲)、二級、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住院按項目付費報銷比例分別由55%、65%、80%、90%提高到60%、70%、82%、92%。異地三乙、二級、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按項目付費報銷比例由當前的55%分別提高到60%、72%、82%,異地住院按C-DRG收付費的報銷比例視同本地就醫。
附件下載
附件1:《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
附件2:《外傷無第三方責任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