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廢止《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中國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研發樓三期B地塊項目6#樓裝配式建筑認定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榕建科〔2022〕16號
各有關單位:
我局于2022年1月5日印發了《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中國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研發樓三期B地塊項目6#樓裝配式建筑認定問題的復函》(榕建科〔2022〕7號),因部分內容存在歧義,并與《福建省裝配式建筑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閩建〔2020〕4號)等相關文件要求不符,現將《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中國東南大數據產業園研發樓三期B地塊項目6#樓裝配式建筑認定問題的復函》(榕建科〔2022〕7號)作廢。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