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公布第六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榕建法〔2020〕16號
日期:2020-11-16 10:54 來源: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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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各行政管理相對人:

為加強規范性文件的規范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機關,根據《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榕建法〔2019〕25號),我局對2019年12月31日前以局機關(含受托執法單位)名義發布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現將我局第六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共21件) 

1、《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通知》(榕建綜〔2011〕6號) 

2、《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鋼管腳手架搭設的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榕建綜〔2011〕16號) 

3、《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文明施工導則>的通知》(榕建安〔2015〕55號) 

4、《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榕建科〔2005〕48號) 

5、《關于加強我市建筑工程勘察市場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榕建科〔2009〕78號) 

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會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確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4〕19號) 

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核驗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身份證信息的通知》(榕建招〔2015〕1號) 

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福州市城區內河管理考核標準>的通知》(榕建內河〔2014〕184號) 

9、《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內河工程分段移交導則的通知》(榕建內河〔2015〕68號) 

10、《關于加強在榕施工、監理企業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履職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6〕24號) 

11、《關于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備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榕建筑〔2013〕63號) 

1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補充通知》(榕建筑〔2018〕35號) 

13、《關于試行建筑高邊坡與深基坑支護設計文件電子文檔備案的通知》(榕建科〔2013〕31號) 

14、《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實行分類抽取的通知》(榕建招〔2012〕26號) 

15、《福州市市區戶外電子顯示屏管理規定》(榕建燈管〔2013〕50號) 

16、《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3〕37號) 

1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榕建招〔2013〕38號) 

1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79號) 

19、《福州市建設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榕建筑〔2006〕35號) 

20、《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7〕31號) 

2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發布<內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通知》(榕建內河〔2016〕161號) 

二、決定保留繼續有效并適時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共9件) 

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市政道路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及揚塵整治工作的通知》(榕建安〔2015〕19號) 

2、《關于進一步規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7〕1號) 

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招投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7〕30號) 

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50號) 

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推進房建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93號) 

6、《福州市戶外廣告設置導則(試行)》和《福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設置導則(試行)》(榕建燈管〔2018〕7號) 

7、《福州市戶外廣告行業信用黑名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榕建燈管〔2018〕60號) 

8、《關于完善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急項目招投標工作的實施意見》(榕建招〔2019〕7號) 

9、《關于進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若干意見》(榕建招〔2019〕8號) 

三、決定保留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共67件) 

1、《福州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施工現場管理、淘汰限制落后施工設備工藝的實施意見》(榕建筑〔2006〕115號) 

2、《關于淘汰限制落后施工設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榕建筑〔2006〕130號) 

3、《關于印發<福州市深基坑與建筑邊坡工程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榕建筑〔2010〕13號) 

4、《關于規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咨詢服務收費的通知》(榕建綜〔2009〕32號) 

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內河管理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內河〔2015〕67號) 

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認真執行<餐飲場所瓶裝液化石油氣供用氣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的通知》(榕建液〔2015〕60號) 

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塔機防碰撞安全措施的通知》(榕建安〔2015〕10號) 

8、《關于加強在榕施工、監理企業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履職管理的補充通知》(榕建筑〔2017〕4號) 

9、《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勞務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16〕47號) 

10、《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考勤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7〕61號) 

1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明確我市綠色建筑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條文及施工圖審查具體要求的通知》(榕建科〔2016〕12號) 

1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城區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技術導則(試行)>的通知》(榕建科〔2016〕17號) 

1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榕建科〔2017〕23號) 

1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福州市海綿城市試點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榕建科〔2017〕70號) 

15、《關于印發<關于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榕建綜〔2010〕29號) 

1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下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督權的通知》(榕建招〔2014〕28號) 

1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信息與工程招投標活動銜接的通知》(榕建招〔2016〕11號) 

1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建廳關于做好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取消后編制造價成果文件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6〕15號) 

19、《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的通知》(榕建招〔2016〕18號) 

20、《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簡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程序的通知》(榕建招〔2017〕37號) 

2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報建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招〔2017〕38號) 

2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試行)>等五個文件的通知》(榕建招〔2017〕39號) 

23、《福州市市政排水設施工程移交管理辦法(試行)》(榕建公用〔2015〕90號) 

2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軌道交通工程管線遷改及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榕建公用〔2016〕66號) 

2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壞供氣、供水等管道機制的通知》(榕建公用〔2016〕175號) 

2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管網建設提升技術導則(試行)>和<福州市老舊小區雨污管網改造導則(試行)>的通知》(榕建公用〔2017〕256號) 

2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是施工現場圍擋技術管理規定>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34號) 

2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的補充通知》(榕建質安〔2016〕41號) 

29、《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升降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161號) 

30、《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企業落實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榕建質安〔2016〕167號) 

3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立輕微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68號) 

3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關于印發福州市建設系統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90號) 

3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優良項目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170號) 

3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強化建設工程混凝土試塊管理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196號) 

3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公示管理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198號) 

3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強化我市住宅工程質量驗收管理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211號) 

3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家論證相關事項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212號) 

3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質安〔2017〕221號) 

39、《關于實行福州市建筑市場責任主體及責任人清出制度若干規定的通知》(榕建筑〔2010〕17號) 

40、《關于印發<加強我市建筑模板工程施工質量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榕建筑〔2010〕46號) 

4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福州市市政路橋項目工程變更流程的通知》(榕建城〔2018〕223號) 

42、《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市政工程變更論證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榕建城〔2019〕221號) 

43、《福州市商業性戶外廣告有償設置實施細則》(榕建燈管〔2018〕179號) 

4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于監理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榕建招〔2018〕3號) 

4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若干規則(試行)>的通知》(榕建招〔2018〕5號) 

4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評標辦法(試行)>的通知》(榕建招〔2018〕6號) 

4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監理招標文件(2018年版)>等文件的通知》(榕建招〔2018〕9號) 

48、《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榕建招〔2018〕10號) 

49、《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榕建招〔2018〕14號) 

50、《關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專家抽取實行新專業分類標準的通知》(榕建招〔2018〕20號) 

5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統一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功能需求的通知》(榕建招〔2018〕22號) 

5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啟用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線上投訴功能的通知》(榕建招〔2018〕23號) 

5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及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建筑工程標準設計招標文件(2018年版)等三份文件的通知》(榕建招〔2018〕24號) 

5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施工招標項目電子投標文件雷同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榕建招〔2018〕30號) 

55、《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7年修訂版)>的通知》(榕建招〔2018〕31號) 

56、《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嚴格執行3各中標候選人的通知》(榕建招〔2018〕37號) 

57、《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修訂<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榕建筑〔2018〕154號) 

58、《關于規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小規模工程承發包行為的實施意見》(榕建招〔2019〕9號) 

59、《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取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榕建招〔2019〕10號) 

60、《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在榕施工企業工程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到位履職管理的通知》(榕建筑〔2018〕139號) 

61、《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修訂<福州市建設工程 

招標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的通知》(榕建筑〔2018〕154號) 

6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考勤管理的補充通知》(榕建筑〔2018〕164號) 

63、《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房建、市政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執行<福州城市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榕建科〔2018〕12號) 

64、《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多圖一審”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榕建科〔2018〕87號) 

65、《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消防設計審查承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榕建科〔2019〕63號) 

66、《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工業化建筑(設計階段)指導意見>的通知》(榕建科〔2019〕105號) 

67、《關于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分類管理的通知》(榕建招〔2015〕3號) 

四、決定重新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共2件) 

1、《關于印發<福州市區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榕建液〔2011〕34號) 

2、《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規范福州市燃氣經營企業用戶設施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液〔2014〕33號) 

五、其它事項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以上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將不再作為本機關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以上屬于決定保留繼續有效(含繼續有效并適時修改)的規范性文件則將繼續作為本機關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本局2019年12月31日前轉發的上級有關部門的規范性文件是否繼續保留有效以原發文機關的決定為準;清理結果如有變動今后將另行發文通知。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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