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開拓省內外市場項目計劃的通知

日期:2025-02-22 10:11 來源: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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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工信局、高新區經發局:

根據《福州市促進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若干措施》(榕政辦〔2022〕43號)文件精神,為籌劃安排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專項資金“行業協會組團參展”,現將組織申報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開拓省內外市場項目計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牽頭組織單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開展業務的市級工藝美術行業協會。已列入2024參展計劃,但實際未完成參展計劃的牽頭組織單位(除展會主辦方原因展會取消以外),不能申報2025年參展計劃。 

(二)展會(廣交會除外):展會主辦方為市級以上政府部門,或經注冊登記的省級以上社會團體,上級部門明確要求參加的展會除外。 

(三)參展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的工藝美術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參展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達5家(含)以上。

(四)其他事項:每一年度原則上展會總量控制在6場以內(上級部門明確要求參加的展會除外);有分春季、秋季的展會,原則上一年補助一場。

二、補助標準 

(一)牽頭組織單位:給予參展企業標準展位費總額20%的組織管理費補助,每家單位2025年全年組織管理費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二)參展企業:給予每家參展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標準展位費80%的補助,每家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單次展會展位費補助不超過5萬元,2025年度全年補助累計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牽頭單位組織抱團參展開拓省內外市場專項資金項目補助書面申請報告。 

2.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開拓省內外市場項目計劃申報表(見附件1)。 

3.擬列入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開拓省內外市場項目計劃匯總表(見附件2)。 

四、申報程序 

1.牽頭單位按屬地原則申報,按要求如實填寫計劃申報表,并提交相應材料; 

2.各縣(市)區工信局、高新區經發局對申報單位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后,于2025年3月14日前正式行文上報我局。 

聯系人:林璐靜,聯系電話:87834876,15080092775。 

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4日,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附件:1.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開拓省內

外市場項目計劃申報表

2.擬列入2025年度福州市工藝美術行業抱團參展

開拓省內外市場項目計劃匯總表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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