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20253041號提案的答復

日期:2025-07-01 17:29 來源:海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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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A類〕

 

關于市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

20253041號提案的答復

 

李晶委員

《關建立科學放生監管體系建議》(20253041號)收悉今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的關鍵之年,也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您給我市海洋漁業工作提出了寶貴建議,為推動我市海洋漁業經濟工作提檔升級、高水平建設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提供了重要參考。對此我局向您表示最誠摯的謝意!感謝您對我市海洋漁業的關心與支持。針對您的相關建議開展了以個方面工作。現答復如下:

一、強化法治意識,依法依規放生

一直以來,我局深入貫徹生態文明建設有關要求,積極指導協調各放流組織單位在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活動,提前15日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規模性增殖放流的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等事項,接受監督檢查。嚴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用于增殖放流(放生)的水生生物苗種,應當來自有資質的生產單位,并依法經檢驗檢疫合格。

二、規范放流行為,科學合理放生

我局每年年初組織召開“福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實施計劃”專家咨詢會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關計劃,科學合理地確定增殖放流的水域、物種、規模、時間等,優先選擇適應性強、生長快、抗病力強的優質魚苗。用于增殖放流(放生)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禁止使用雜交種、選育種、外來種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放生)。指導社會公眾采取適當的放生方式,防止或者減輕對放生水生生物的損害。放生要貼近水面放流,有條件的應采用滑道等設施,減緩苗種受水體沖擊,減少機械性損傷,杜絕拋灑或“高空”傾倒的放生方式,確保放生效果。

三、舉辦放流活動,做好宣傳引導

2015年首次舉辦“6·6放魚日”活動以來,我市每年常態化開展大規模的增殖放流行動,江河漁業資源量回升,魚水共歡人水和諧的美好畫面逐漸顯現。2022年以來,局全力打造“萬人億魚”(萬人參與、放億尾魚苗)以魚護水生態品牌。截至目前,開展了包括全國水生生物同步增殖放流活動、福建省“6·6八閩放魚日”福州主會場、榕馬分會場和“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活動在內的60“萬人億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系列活動,累計投放日本對蝦、真鯛、黑鯛、大黃魚、鰱、鳙、團頭魴、倒刺鲃、西施舌、中國鱟等海、淡水苗種約58億尾(粒)。

完善推廣“萬人億魚”線上宣傳平臺,開通線下活動宣傳及報名渠道、增殖放流(放生)科普知識、云端存儲活動宣傳材料視頻、照片、報道)、福州市增殖放流公益平臺位置。突出福州市“萬人億魚”品牌宣傳,在市融媒體智慧屏投放增殖放流宣傳視頻,在福州地鐵人流密集站點投放增殖放流宣傳燈箱,發布增殖放流適宜放流物種和禁止放流物種、規范放流方式方法等內容,倡導群眾科學放流,提高群眾參與性和互動性。

四、加強協調配合,強化執法監管

我市各級漁業、宗教事務、環保等部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方面緊密配合,進一步推動宗教界增殖放流(放生)活動規范開展。今年,在我局和市民宗局聯合指導下,4月20日在閩侯白沙金鐘閣禪寺順利舉辦“珍愛地球、人和自然和諧共生”第四屆海峽科學放生護生研討會,活動當天,各界代表簽署科學放生護生倡議書,隨后向閩江水域增殖放流(放生)植入PIT芯片的國家一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中華鱘二代幼苗300尾,和鰱、草魚等苗種12000尾。同時,我局加強對增殖放流水域的漁政執法監管,通過“安瀾閩江”執法行動,大力開展放流水域有害漁具清理和水上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切實加強放流前、后期相關水域監管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增殖放流(放生)管理,規范增殖放流(放生)活動,引導宗教界、社會公眾依法依規、科學合理、文明放生。一是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機制。進一步細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便民指南、放流須知、操作流程。二是深化科技賦能。利用AI識別、紅外熱成像及夜視技術、無人機巡查等技術提升執法效率。三是加大宣傳力度。借助新媒體矩陣,AI海報、視頻、微博、抖音、小紅書等平臺,開展多渠道、多角度的宣傳,普及增殖放流(放生)知識。

再次感謝您對福州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的關心與支持!希望您繼續關心關注福州海洋漁業產業發展,多提建設性、針對性建議,共同助力福州打造全國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標桿,為譜寫“海上福州”建設新篇章凝聚智慧與力量!

 

    領導署名林海濤

    聯 系 人:鄭春橋

聯系電話:13665030200

 

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2025627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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