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083號建議的答復
榕司〔2025〕58號
林燕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管理法律咨詢服務公司的建議》(第1083號)收悉,我局作為分辦單位之一,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2004年5月國務院取消“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設立審核”的行政審批以來,法律咨詢服務公司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即可設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門批準,也不受司法行政部門監管。近年來,我市法律咨詢公司發展迅速。經向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全市經營范圍含有法律咨詢的市場主體中,共有449家存續,其中企業439家,個體10家。我們注意到,法律咨詢公司長期存在設立門檻低、手續簡單,部分從業人員專業能力不足、服務質量低下以及虛假宣傳等問題,不僅損害了群眾合法權益,更沖擊了法律服務業的生態,嚴重擾亂了法律服務市場,行業規范化建設迫在眉睫。
您的提案揭示的法律咨詢公司市場準入失范、服務邊界模糊、執業監管缺位等情況,針砭時弊,正是法律服務市場亟待規制的問題。據悉,司法部正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抓緊起草相關規章,部署對法律咨詢服務市場的專項整治。我局也將立足職能,結合市情,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一是加強行業監管。會同市律師協會加強律師隊伍管理,加大對律師事務所的監督指導和投訴查處力度,重點查處律師與法律咨詢公司不正當業務往來、私自接受委托、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等違法行為,通過采取有力監管舉措,進一步擠壓非法法律咨詢公司生存空間,為凈化法律服務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積極宣傳引導。指導市律師協會在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聲明,提醒公眾正確識別和選聘律師,規避法律服務機構選擇風險,同時引導全市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依法依規誠信執業,更好發揮律師隊伍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
三是強化部門聯動。暢通法律咨詢公司違法違規投訴舉報渠道,協同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查處法律咨詢公司擅自變更辦公地點、超越經營范圍、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司法行政機關重點查處律師與法律咨詢服務機構違規合作等問題,推動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分管領導:莊晶萍
聯 系 人:林奕孜
聯系電話:0591-83359951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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