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430號建議的分辦意見
榕司〔2025〕56號
施華明代表:
《關于加強人民法院與行政機關非訴強制執行案件溝通和指導的建議》收悉,我局的辦理意見如下: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是行政強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障行政效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非訴強制執行案件多為行政執法范疇,近年來,我市持續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化行政機關與法院的聯動對接,著力保障非訴強制執行制度有序高效運行。制定《福州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從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六個方面,持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相關執法領域執法事項已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2027項,推行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裁量權基準清理工作,進一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下一步,我市將按照《行政強制法》等規定要求,嚴格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工作部署,持續強化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非訴強制執行相關工作機制,推動非訴強制執行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一是建立健全執法業務標準化制度化培訓機制。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加強統籌指導,執法部門細化制定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著力提升執法理念和專業水平。在《行政強制法》方面,重點圍繞有關非訴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適用范圍、程序要求等方面開展學習研討,推動提升非訴強制執行業務的整體規范性。
二是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入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和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各級執法部門需按照裁量權基準作出行政執法決定,并在決定文書中對裁量權的行使作出說明,進一步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管理科學化,避免“小過重罰”“同案不同罰”。
三是規范開展執法監督工作。落實《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有關規定,規范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通過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發執法監督文書等方式,著力提升執法監督工作質效。建立健全案例指導制度,定期在全市范圍評選行政執法典型案例,發揮典型案例正向激勵和反向警示作用,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四是深化行政機關與法院的聯動對接。在府院聯席會議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行政機關與法院聯動機制,通過不定期進行溝通對接,及時協調解決非訴強制執行案件涉及法律適用、案件管轄、申請程序、聽取意見等方面的問題,提高非訴強制執行案件辦理質量和效率。
專此答復
領導署名:陳元武
聯 系 人:巫雪桉
聯系電話:83351032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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