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152號建議的答復
〔答復類別:A類〕
雷美英、沈行鐘代表:
你們好!《關于優化調整煙花爆竹管理方式的建議》(第1152號)收悉,由我局會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答復如下:
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領域,我部門始終秉持著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市人大公告〔十五屆〕16號)《〈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等相關法規,全面、系統地開展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工作,確保于法有據、規范有序。
一、高位推動,彰顯省會擔當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煙花爆竹監管工作,我局根據省安委辦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專門印發《關于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目標,針對宣傳教育、打非治違、網絡監管等重點領域進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縣(市)區、高新區、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壓實屬地政府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各項工作。各級領導對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郭寧寧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進行了批示,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王永禮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四不兩直”檢查,省應急管理廳丘毅廳長、吳賢德市長、張定鋒常務副市長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檢查和部署。我局第一時間按照領導批示要求,梳理各項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全方位多舉措推動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有序開展。全市未發生因煙花爆竹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空氣質量指數總體保持優良水平。
二、多維調控,優化產品種類
在煙花爆竹產品種類的調控與優化進程中,我局始終以安全與環保為準則,有效平衡“禁與放”的關系,按照《〈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規定,在C、D級產品范疇內,結合我市地理環境、人口分布以及城市功能布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我市五城區允許經營和燃放的煙花爆竹為:200響(含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從源頭減少噪聲污染,避免因燃放引發各類安全隱患。在增添節日歡樂氛圍的同時,有效減少對空氣質量的負面影響,切實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寧與生命財產安全。我局積極聯合公安、教育、環保等相關部門,全面、深入地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活動。鼓勵移風易俗,倡導經營、使用電子鞭炮、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的替代品。
三、綜合考量,合理布局網點
在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布局規劃工作中,按照《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規定,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嚴格控制、合理布局。滿足市場需求的同時,切實保障公共安全與城市秩序。
一是按照區域大小和人口居住疏密程度。在面積較大、人口活動較為分散的區域,適當增加零售網點的數量,有效避免居民因購買不便而選擇違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從源頭上減少安全風險。而對于面積較小的區域,則需進行精準評估,避免網點過度集中,防止出現資源浪費和惡性競爭失衡的現象。
二是按照道路交通和相鄰社區間網點距離。道路交通暢通狀況直接影響著零售網點的運營效率和周邊居民的生活秩序。網點盡量設置在交通便利但又不會對主干道交通造成干擾的位置,避免因購買煙花爆竹的人員和車輛聚集造成交通擁堵,影響城市交通的正常運轉。相鄰社區的網點距離保持在一定范圍內,確保每個區域的居民都能在合理的距離內購買到煙花爆竹。
三是按照老舊社區和禁燃禁放區域。由于老舊社區建筑年代較久,建筑結構相對復雜且居民居住相對集中。因此,網點選址必須確保與居民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學校、醫院、景區、易燃易爆場所、文物保護單位、森林防火重點區域等禁燃禁放區域周邊,嚴格按照規定的安全距離設置零售網點,從硬件設施和空間布局上杜絕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風險。去年春節元宵期間,全市共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1011個,其中五城區設置29處臨時零售點(市供銷社所屬企業在五城區共設立15處直營臨時零售點),其他縣(市)區設置零售點982個。在滿足市民對煙花爆竹合理需求的同時,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城市環境的和諧穩定。
四、國企直營,確保市場穩定
我局指導市供銷社所屬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春節期間在五城區設置19處煙花爆竹“安全艙”,通過信息化手段,對零售網點實現24小時在線監控,極大地提高了安全管理的效率和及時性,有效提升了行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是建設批發企業倉庫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按照應急部部署,擬對全市14家煙花爆竹批發倉庫全面建設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該系統運用先進的傳感器技術和大數據分析算法,對倉庫內的超量儲存、超員作業、外部侵入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實時監測預警。當倉庫內煙花爆竹儲存量超過規定標準時,系統會自動發出警報,提醒管理人員及時調整庫存,避免因超量儲存引發安全事故;若發現倉庫作業人員數量超出安全限額,也能迅速察覺并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整改,確保作業安全;一旦有外部非法侵入情況發生,系統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保障倉庫安全。
二是強化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對煙花爆竹購銷和庫存信息化管理。從產品生產出廠開始,每一件煙花爆竹都被賦予唯一的電子標識,記錄其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規格型號等詳細信息。在后續的批發、零售環節,通過掃描電子標識,實現對產品流向的全程跟蹤。無論是批發商將產品銷售給哪些零售網點,還是零售網點的庫存數量變化,都能在系統中清晰呈現。
三是持續完善應急管理基礎信息化數據底座。由福州市勘測院承建,將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詳細地理坐標、企業信息等數據進行融合匯總,形成“煙花爆竹安全風險一張圖”,通過點位周邊應急資源共享,對事故防范、災害預防、救援指揮等突發事件迅速處置提供信息化支撐,為煙花爆竹行業的安全、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五、協同聯動,強化聯合執法檢查
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福州市緊密圍繞省安委辦關于煙花爆竹工作的整體部署,市安辦高度重視,專門印發《關于組織聯合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全力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由市應急局牽頭,聯合公安、市場監管、交通等多部門,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形成強大監管合力。多部門協同作戰,通過明查暗訪、專項執法等多元形式,對煙花爆竹批發倉庫、零售點展開了全方位、無死角的排查。同時,通過12315、12345等訴求渠道,及時受理處置消費者訴求,對群眾提出的政策咨詢進行宣貫答疑。通過應急管理值班電話、110等舉報電話,受理民眾舉報非法售賣煙花爆竹行為。春節期間,全市各級應急系統共辦理零售點審批1011件,組織2810名從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對15家批發企業、1011家零售店開展旺季安全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2762人次,排查整改隱患246條,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8起,處罰款7.8萬余元。通過宣傳與檢查的有機結合,既強化了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消防安全意識,讓大家從思想上重視煙花爆竹安全問題,又確保煙花爆竹消防安全工作在實際行動中落地見效,為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下一步,我局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和改進,不斷完善監管長效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文旅助力、市民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保障福州生產安全形勢穩定,助力文旅產業健康發展,讓福州這座歷史文化名城在安全與文明中煥發光彩。
專此答復
領導署名:王學初
聯 系 人:趙 磊
聯系電話:87505581
福州市應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