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排污權儲備技術中心關于寶鋼德盛不銹鋼有限公司可收儲排污權核定情況的公示

日期:2025-04-08 15:12 來源: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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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指標核定管理辦法(試行)》(閩環發〔2014〕12 號)、福建省環保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印發福建省排污權儲備和出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閩環發〔2014〕15號)福建省環保廳《福建省環保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排污權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環保財〔201722號)及《關于印發〈福州市排污權儲備和出讓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榕環保規20232號等相關規定,福州市羅源生態環境局向我中心提交了寶鋼德盛不銹鋼有限公司可收儲排污權核定的相關材料,我中心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確認企業可收儲排污權(企業可收儲排污權詳見附件)如下:

寶鋼德盛不銹鋼有限公司可收儲排污權為:化學需氧量72/年,氨氮7.2/年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將上述確認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間,我中心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反映問題,并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日期:2025482025417

聯系電話:0591-87326360傳真:0591-87320473

通訊地址:福州市晉安區金雞山路32號市環境科學研究院2樓排污權儲備技術中心

    編:350011

電子郵件:fzspwq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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