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的公示(2025年7月22日)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2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批復。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591-87337830
傳 真:0591-87337830
通訊地址:福州臺江區高橋路6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五樓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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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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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南汽車城新城西路大橋及延伸段道路工程 |
閩侯縣 |
福州東南汽車城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海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主要建設內容:道路、橋梁、交通、雨水、污水、給水、電力、照明及通訊工程等。道路工程:為祥青路,起點與新城西路平面交叉,終點與現狀祥青路銜接,設計時速30千米/小時,路線全長373米,規劃路幅寬度30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新城西路,起點與祥青路平面交叉,終點與現狀新城西路相接,設計時速40千米/小時,路線全長600米,規劃路幅寬度36米,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路。橋梁工程:設計橋梁2座。 |
(一)噪聲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現場、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聲對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運營期應加強對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的噪聲監測,預留資金,根據跟蹤監測結果適時增補、完善噪聲防治措施,確保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2類環境噪聲限值(道路兩側紅線外35m范圍內第一排住宅建筑物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4a類標準)。 (二)施工期環境管理。不得擅自擴大臨時用地面積。施工場地應通過設置圍擋、噴淋、道路灑水降塵等措施減少揚塵影響。施工廢水統一收集經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橋墩施工應采用圍堰灌樁,產生的鉆渣、泥沙及其它廢棄物應清運到岸上指定地點處置,灌樁出漿經沉淀后循環使用;開挖土方應及時回填或清運,棄方運至渣土主管部門指定的棄土點。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對施工臨時用地進行生態復墾和植被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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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區梅花鎮五顯鼻漁港航道疏浚工程項目 |
長樂區 |
福州市長樂區領航土地房屋開發有限公司 |
福建中科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梅花鎮,主要建設內容:對長樂區梅花鎮五顯鼻二級漁港進港航道進行疏浚,疏浚水域面積為3.5374公頃,疏浚至深度-5.31m的區域頂面積為3.1747公頃,底面積為2.6925公頃,邊坡開挖坡度1:3,平均疏浚厚度約2.43m,疏浚物總量為7.13萬m3。 |
1.海洋生態保護措施。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海洋生態保護、恢復和補償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格用海范圍,盡可能避開魚類繁殖期。加強施工管理,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減少施工臨時占地和擾動影響,減輕對周邊海水水質和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 2.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嚴格控制涉水施工水域和疏浚拋泥面積,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機修含油污水交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經收集后定期送上岸處置,禁止向海域傾船舶垃圾及廢棄物。 3.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固體廢物須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其中本次疏浚物通過施工船舶運送至福建羅源牛坑灣港口及加工物流區填海工程進行回填;后續運營期疏浚物擬通過施工船舶運送至福州港洋嶼作業區鑫通碼頭臨時堆放,后期公開出讓應報請長樂區人民政府審批同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岸上交由有接收處理能力的單位進行妥善處理。 4.環境風險防護措施。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制訂完善的施工計劃,加強施工船舶管理,防范環境風險,防止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 |


閩公網安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