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肥站開展2025年福建省肥料三級聯動涉企行政檢查和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涉企行政檢查和跨部門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農法函〔2025〕233號)的相關要求,福州市土肥站開展了2025年福建省肥料三級聯動涉企行政檢查和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根據方案要求,福州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和福州市農田建設與土壤肥料技術站完成省市縣三級聯動涉及行政檢查,任務為3家肥料生產企業和12家肥料經營企業。
此次執法檢查肥料生產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一、產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記證;二、產品包裝標識技術指標是否有與肥料登記證產品一致;三、產品是否存在肥料登記證過期、套證或無證生產情況;四、組織機構設置合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五、生產是否明確崗位責任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六、各項目規章制度是否齊全、包括生產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度、成品檢驗制度、產品存放及出庫制度等;七、是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八、是否有完整的生產臺賬及銷售記錄。2025年9月11日和12日檢查的福州興農有機肥有限公司、福建順威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州史萊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發現與抽查內容存在不一致。
此次執法檢查肥料經營者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一、是否銷售未取得肥料登記證或備案號的產品;二、銷售肥料產品技術指標是否與肥料登記證一致;三、是否銷售肥料登記證過期;四、是否銷售包裝標識不規范、標簽殘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產品;五、是否存在采購、銷售未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產品;六、有無保證所銷售產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七、是否建立肥料產品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賬;八、是否建立安全生產相關制度。
2025年9月11日和12日檢查結果為:閩侯縣甘蔗心樞農資店、閩侯縣農資公司城關經營部、連江縣小饒農藥店規章制度不健全,閩侯縣白沙昕爵植物保健院、閩侯縣荊溪張聲飛農資經營部、閩侯縣農資公司城關經營部、連江縣保農農業技術信息咨詢服務部、福建省連江縣供銷社農資集團公司蓮荷西經營部銷售臺賬記錄不完整。針對以上問題,執法檢查督促經營網點進行整改。其余5家(福州耀春農資有限公司、閩侯縣荊溪為民農資服務部、連江縣鳳城供銷合作社、福建省連江縣供銷社農資集團公司、福建省連江縣熬江供銷合作社)符合檢查要求。
福州市農田建設與土壤肥料技術站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