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州市氣象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根據《福州市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雙隨機”抽查“一單、兩庫、一細則”的通知》(榕氣辦發〔2016〕50號)、《福州市“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榕聯合監管辦〔2025〕1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抽查事項
抽查事項包含對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檢查、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的檢查2項。
二、抽查對象
(一)對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檢查對象為福州轄區內的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民用爆炸用品、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以及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等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單位。
(二)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檢查對象為在福州轄區內有常駐辦事機構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
三、抽查頻次、比例
隨機抽查原則上每年一次,抽查工作應在11月底前完成。其中,對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檢查抽查比例應不低于總體的40%;對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的檢查抽查比例應不低于總體的40%。跨部門聯合抽查比例應不低于總體的10%。
對涉及安全的重點監管領域、投訴舉報多、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福州市市場主體新信用分險分類管理平臺”上企業信用評級低下以及安全隱患中當地政府限期整改等情況的監管對象,可適當增加隨機抽查次數。
四、檢查組人員組成
檢查組成員市局由政策法規處(執法支隊)、災防中心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各縣(市)區氣象局由相關工作人員組成,各單位按比例隨機抽取,應不少于2人。
五、抽查結果公示
在檢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由市局政策法規處(執法支隊)負責將檢查結果在局門戶網站及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并將抽查結果信息錄入“福建省一體化大融合行政執法平臺”、福建省“互聯網+監管”、全國防雷減災管理等平臺。
附件:福州市氣象局2025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