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暨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等的通知

日期:2025-07-24 16:41 來源:高新區
| | | |
 關于開展2025年第季度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暨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等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項目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增強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安全意識,落實質量安全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杜絕在建項目存在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現象,現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福州高新區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方案》,決定在全區開展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暨企業合同履約行為評價等。現將專項行動方案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區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

  二、檢查時間及人員

  檢查時間:2025725日~930日;檢查組人員:我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并聘請省建科院和福建工大巖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相關專家一同檢查。

  三、檢查重點

      (一)檢查非法違法施工行為: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建筑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等行為;是否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資格證上崗作業的行為;是否存在違反施工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行為。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狀況:是否加強對深基坑(高邊坡)、高大模板、高層外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運行和拆除作業的安全管理,并作為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的重點內容;是否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條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論證、審批、實施、驗收等各環節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治情況。檢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動火管理情況,保溫和裝飾設計施工防火落實情況,辦公及生活場所消防管理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狀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具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是否存在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現象;要求項目部和監理部人員必須戴工作牌和明顯標志(監理和施工單位)的安全帽上崗;在危險部位是否設立安全警示標志;洞口、臨邊等部位的安全防護設置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五)實名制制度的落實。所有開復工項目所有進場人員(含參建各方及臨時用工人員)必須錄入實名制平臺要求各在建項目備案人員嚴格執行考勤到崗履行職責,實時記錄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進出場信息,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最大限度減少施工現場人員流動。所有建筑工地杜絕60歲(女性盡量控制在55歲)以上人員進場務工。

  )場地揚塵防控措施和設備安裝,做到綠色環保施工。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做到六個百分百,杜絕 滴灑漏保持凈車出場等。對現場未采取有效防控揚塵措施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予以信用記分和行政處罰對于施工圍擋設置,應按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制定的《建設工程圍擋設置標準》嚴格落實到位。

  )安全生產、遠程大數據監控設施運維和制度落實。

  )各種材料和砼強度檢測、質量控制和檢測資質等。

  九)對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進行重點檢查,堅持做到杜絕安全隱患。

  (十)對所抽查的單位工程的圖審合格設計圖紙是否有地下室和對應現場進行核實,同時對所抽查的樣本平面是否與圖紙一致進行核實。

  十一)其他正常的施工節點臺賬內頁和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

  四、有關要求

   (一) 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影響公正執法的行為。參與檢查的人員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秉公辦事,不利用手中權為個人謀私利,做事力求公平、公開、公正,杜絕暗箱操作。不接受或向工程承包方推銷、介紹或暗示使用特定人或特定品牌的工程材料;不接受或向承包方介紹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有關的設備、材料、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不接受或要求承包方購買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規定以外的材料、設備等;不得向承包方索要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不接受承包方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健身和高檔娛樂等活動。

  (二)深查徹改,標本兼治。各工程項目在建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提高隱患排查治理效果;進一步完善檢查措施、整改措施、保障措施,深入細致開展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建立隱患臺賬,強化整改,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三)加大查處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責令企業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零容忍”,該停工的停工,該拆除的拆除,并按照省廳《關于對質量安全重大隱患予以立案查處的通知》要求予以立案查處。對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從嚴查處、打擊到位。

   

        福州高新區城鄉建設局

           2025724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