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廣州市停車場專項規劃(2020-2025年)》

日期:2021-06-30 09:14 來源: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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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市交通局近期發布《廣州市停車場專項規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廣州市擬建停車場112個,提供泊位月3.28個,含一般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配建公共停車場、臨時用地停車場等。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不包括公共汽車和電車、道路旅客運輸車輛、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等專業運輸車輛、摩托車以及非機動車的停放設施),共分為三大類:配建停車場、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其中路內停車位既包括在城市道路紅線以內劃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路內停車場,也包括利用街巷、鄉村路劃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路內停車場。

  《規劃》指出,截至2019年底,廣州全市有路外停車場(包括配建停車場和公共停車場)15770個,路內停車點位3177個,提供劃線停車泊位總計277.2萬個(長度不超過6米的小汽車泊位)。按道路紅線內外劃分,其中路外停車泊位267.2萬個,占比為96.49%;路內劃線泊位10萬個,占3.6%。按停車泊位類型劃分,其中配建停車場泊位251.2萬個、占比90%,公共停車場泊位16.03萬個、占比6%,路內停車泊位約10.0萬個、占比4%。從空間分布來看,全市停車泊位的分布不均勻,中心六區約占54.6%,外圍五區約占45.4%.其中番周區、天河區、白云區停車泊位數量最多,均超過或接近40萬個泊位。據統計,2019年,廣州市全市中小客車保有量233.48萬輛,2019年全市共有277.2萬個劃線泊位,泊位數與中小客車總數相比為1.19:1,達到《城市停車規劃規范》規定“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人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應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1.3倍之間”的要求,全市基本形成了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停車泊位供給體系,總體泊位數量上基本能夠滿足本市籍中小客車的停放需求。但是由于中心城區人口和功能高度集中、歷史上老城區停車配建不足、“鐘擺式”潮汐交通現象明顯等因素,導致長期存在時間上、空間上停車結構性失衡問題,部分區域、部分時段停車難問題比較突出,再加上近年來小汽車增速明顯,而泊位供給增長趨緩,停車難問題仍將繼續存在,需綜合運用多種交通治理措施予以合理引導。

  規劃:擬提供泊位約3.28萬個

  《規劃》指出,廣州市停車供應的總體思路是:按照適度清足基本停車,從嚴控制出行停車的原則,堅持差別化停車供給,以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含臨時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泊位為補充建立布局合理、規模適度、運行高效、與道路容量相協調的停車供給體系。配建停車場規劃優先保證住宅類建筑剛性停車需求,重點提高醫院類建筑配建車位及中小學接送車位規模,嚴格控制其他建筑配建標準,從源頭上溶實“停車需求管理”政策,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路內停車主要解夫白天學校、醫院、商業、商務辦公等區域的短時停車以及夜間居住區周邊剛性停車需求。因此,路內停車位設置應采取白天短時停車和夜間長時停車相結合的規劃模式,提高路內停車位周轉率和利用率,發揮出行車位和基本車位供給的雙重補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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