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瓶裝液化石油氣規模化經營改革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日期:2024-12-03 17:24 來源: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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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省安委會《福建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閩安委〔2023〕16號)、省住建廳《全省住建系統燃氣安全整治專項實施方案》(閩建城〔2023〕12號)、市政府辦公廳《福州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榕政辦發〔2023〕22號)和上級工作要求,福州市從實際出發,于2023年9月啟動瓶裝液化石油氣規模化經營改革工作,引導現有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以市場化方式兼并、收購、合資重組,加快淘汰一批規模小、實力弱、安全管理能力低的企業。

  福州市在省住建廳指導下,遵循“安全優先、企業自愿、合法合規、公平公正”的原則,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規模化經營改革工作。優先保留總儲罐容積220立方米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高的儲配站,支持合并重組后的新企業按現行標準建設新站,縮減灌裝站數量;鼓勵停止運行和淘汰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瓶站,轉為供應站(點)或區域服務中心。福州市重點督導瓶裝液化氣企業數量較多、且位于全省前十名的長樂區、連江縣、福清市開展規模化經營工作,壓減企業數量,解決企業“小、散、弱”的問題,目前長樂區、連江縣、福清市有34家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已合并、重組為7家,共壓減企業27家、灌瓶站23座,保留11座灌瓶站,并實現集中充裝。 

  下一步,福州市將繼續推動企業加快建立或升級運管服平臺,推行線上線下融合的新零售和高效配送模式,規范配送“最后一公里”規范隨瓶安檢、入戶安檢、隱患處置流程和統一服務標準,統一為用戶配置或更換標準的燃氣具連接軟管、調壓器及配件,有效降低充裝、配送、用氣等環節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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