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9月份福州市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

日期:2024-10-22 16:49 來源:福州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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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1-9月份,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69起,同比減少13起,下降15.8%;死亡33人,同比減少6人,下降15.4%;受傷61人,同比減少4人,下降6.2%。全市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9月份,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66.7%;受傷1人,同比持平。其中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66.7%;受傷1人,同比持平。

  (二)縣(市)區事故情況

  1-9月份,除永泰縣外,其余縣(市)區均發生事故,其中,鼓樓區事故7起、死亡2人,同比減少2起、增加1人;臺江區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1起、增加1人;倉山區事故6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2人;晉安區事故10起、死亡5人,同比減少3起、增加1人;馬尾區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長樂區事故6起,死亡4人,同比減少1起、5人;福清市事故9起、死亡6人,同比減少3起、死亡人數持平;閩侯縣事故7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1人;連江縣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減少4起、1人;閩清縣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減少2起、2人;羅源縣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減少3起、1人;永泰縣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高新區事故1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7起、減少1人。

  9月份,高新區發生事故2起,死亡1人。

  (三)行業領域事故情況

  1-9月份,全市生產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道路運輸、建筑業、工貿、漁業船舶等領域,其余領域暫未發生事故。其中,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60起,同比減少6起,下降9.1%;死亡22人,同比減少1人,下降4.4%;受傷60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7%。建筑業發生事故6起,同比減少3起,下降33.3%;死亡7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30%;受傷0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5起,死亡6人;其他工程1起,死亡1人)。農林牧漁業發生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商貿制造業發生事故2起,同比減少4起,下降66.7%;死亡3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40%;受傷1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66.7%(其中工貿領域2起,死亡3人,受傷1人)。其他行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1人。

  二、下一步重點工作安排

  (一)強化三年行動責任落實。針對三年行動時間跨度長、涉及行業領域廣、工作標準要求高的實際,各級各部門要落實“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要求和定期調度、督查評估和考核制度,及時調度通報各區域、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打折扣、弄虛作假等突出問題及時約談、通報、曝光。

  (二)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組織好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少數”、安全管理人員、專家及全員的教育培訓,深入掌握判定標準,對照標準開展隱患查治,切實提高排查整治質量,持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要緊盯燃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文化旅游、消防、燃氣、電動自行車、“廠中廠、園中園”等重點領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著重加大對突出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力度,抓嚴抓實重點領域風險管控。

  (三)強化四季度重點領域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加快推動27家重大危險源企業開展特殊作業審批與管理、人員定位系統和人員聚集風險監測預警功能建設應用任務,盯緊年底前停產大修的1家危化品企業(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嚴格落實化工企業檢維修、安全生產過程異常工況安全處置準則,確保安全。工貿方面,加快推進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以及10人以上的粉塵涉爆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數據接入省級平臺試點建設任務,嚴抓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強化從業人員及委托、外包作業人員的培訓管理和作業檢查。建筑業方面,要督促企業落實好施工現場特別是管網施工作業、高處作業的作業管理,嚴格動火作業審批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入推進重中型貨車治理提升行動,嚴格落實《強化貨車安全管理十條措施》和我市下發的任務分解表要求。加強對學生客運和旅游包車、長途客運車輛的安全管控,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在事故高發路段、臨街集市、景區景點周邊等關鍵部位加強巡查執法。消防安全方面,高度重視場地火災、高層建筑火災等類型火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緊盯重點場所,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暢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堅等行動,對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客運車站和旅游景區、寺廟教堂、文博單位以及大型商場超市和物流倉庫等場所開展滾動式排查。水上安全和漁業船舶方面,持續開展商漁共治三年攻堅,強化涉漁鄉鎮船舶、涉海休閑船舶安全管控,強化海上垂釣等休閑新型業態管理,嚴禁非客渡船違法載客和客渡船違章超載,督促配備專職安全人員和救生設備。繼續強化鄉鎮船安全管理,加大“三無”船打擊力度,杜絕鄉鎮船違規作業,實現“三無”船動態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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