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4月份福州市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
一、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1-4月份,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18起,同比減少21起,下降53.8%;死亡17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10.5%;受傷7人,同比減少20人,下降74.1%;未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4月份,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5起,同比減少7起,下降58.3%;死亡6人,同比持平。其中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4起,同比減少4起,下降50%;死亡4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商貿制造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2起,2人。建筑業發生事故1起,同比減少1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二)縣(市)區事故情況。除鼓樓、閩清、永泰外,其余縣(市)區均發生事故,其中臺江、倉山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雙上升”,具體如下:
鼓樓區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5起、死亡人數持平;
臺江區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倉山區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2起、4人;
晉安區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減少3起、增加1人;
馬尾區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
長樂區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3起、4人;
福清市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減少5起、2人;
閩侯縣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減少2起、1人;
連江縣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數持平、增加3人;
閩清縣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3起、2人;
羅源縣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2起、1人;
永泰縣未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高新區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持平、減少1人;
(三)行業領域事故情況。道路運輸、建筑業、漁業船舶等領域發生事故,其余領域暫未發生事故。具體如下:
道路運輸業事故15起,同比減少15起,下降50%;死亡13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44.4%;受傷7人,同比減少20人,下降74.1%。
農林牧漁業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其中漁業船舶業事故1起、死亡1人。
建筑業事故2起,同比減少3起,下降60%;死亡3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50%。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事故2起、死亡3人。
商貿制造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3起、3人。
其他行業領域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1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今年來,我市安全形勢總體保持平穩,但當月事故亡人數持續走高,4月已攀升至6人,達到今年以來峰值水平。從縣區上看,倉山區、連江縣亡人事故多發,目前已達4人(兩地2023年全年亡人數為5人),事故體量位居全省縣區前列,安全風險突出。從行業上看,道路運輸領域形勢依然嚴峻,4月當月事故亡人數同比繼續呈上升態勢,1-4月事故亡人數同比上升明顯。此外,4月20日,倉山區連坂污水處理廠廠外管網二期工程第6標段項目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自2023年長樂福建永旺建工集團“11·10”地下管網中毒較大事故后,不到半年,我市市政工程領域再次發生有限空間事故,暴露出我市市政工程,特別是排水行業施工企業(單位)吸取事故教訓不深刻,導致同類事故反復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要強化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目前,國家部委已制訂51個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涵蓋我市各主要領域。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題培訓,開展宣貫解讀,運用粘貼“告知卡”“張貼畫”“口袋書”等,開展“說理式”執法檢查等方式,指導督促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學好用好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切實提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整改、驗收能力。
二要扎實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動、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重中型貨車交通安全風險精細治理提升行動等,緊盯“兩客一危一貨一面一校”、三輪車、電動車等,深化重點車輛傷亡交通事故“一案三查”機制,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旅游客運和客運車輛帶病、超載、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提升交通事故綜合防控能力。持續推動43處省市為民辦實事項目,237處部、省、市級督辦普通公路突出點段隱患,惡劣天氣高影響路段,校園周邊路段等各類道路隱患整治工作。
三要精準防范重點領域安全風險。突出海交會、數字峰會等重點時段,以及極端天氣對企業生產和施工項目的影響,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漁業船舶、工貿、旅游景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加強景區非景區安全管控,強化安全警示教育、巡邏檢查和游樂設施設備維護。認真貫徹全省海上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持續推進海上船舶安全專項整治,定期開展水上聯合執法,加強重點船舶管控。5月起,全省進入休漁期,要嚴格執行船籍港休漁制度,切實維護伏季休漁秩序穩定。針對當前“藍眼淚”大規模追逐打卡等現象,要加強安全宣傳、沿海巡查,嚴厲打擊“三無”船舶、鄉鎮船舶等非法載客“追淚”行為。要嚴防高溫天氣帶來的安全隱患,如有限空間作業易發生中毒窒息,電氣線路老化、亂堆亂放易燃物等易因高溫發生火災,施工工地高處作業人員易因高溫導致眩暈墜落等。特別是要深刻吸取倉山區連坂污水處理廠“4.20”中毒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四要從嚴從細落實防汛備汛工作。嚴格執行“三查”機制(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緊盯417座水庫、620座山塘、165處堤防、288座水閘、1256處地質災害隱患點、46處城市低洼易澇點、113座地下配電房,以及野外施工營地、海上作業平臺等重點區域部位,加強隱患排查巡查和問題整治。優化物資儲備結構,及時更新防汛救災裝備,提高應急保障能力。落實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抓好應急預案完善、“叫應”機制落實、人員轉移避險等,規范信息報送,確保信息暢通、應對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