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份福州市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
一、2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2月份,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3起,同比減少8起,下降72.7%;死亡3人,同比減少4人,下降57.1%;受傷1人,同比減少5人,下降83.3%;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3起,同比減少5起,下降62.5%;死亡3人,同比持平;受傷1人,同比減少5人,下降83.3%。
建筑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3起、4人。
商貿制造業、農林牧漁業、采礦業未發生事故。
二、1-2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1-2月份,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9起,同比減少7起,下降43.8%;死亡8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20%;受傷5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37.5%;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
(一)縣(市)區事故情況。
除倉山區、晉安區、福清市、連江縣、高新區外,其余縣區均未發生事故。具體如下:
鼓樓區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
臺江區未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倉山區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
晉安區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增加2人;
馬尾區未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長樂區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2起、3人;
福清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4起,2人;
閩侯縣未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連江縣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
閩清縣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死亡人數持平;
羅源縣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2起、1人;
永泰縣未發生事故,同比起數、死亡人數持平;
高新區未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數持平、減少1人;
(二)行業領域事故情況。除道路運輸業外,其他領域未發生事故。具體如下: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9起,同比減少2起,下降18.2%;死亡8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100%;受傷5人,同比減少3人,下降37.5%。
商貿制造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2起、2人。
建筑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3起、4人。
其他行業領域未發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全力抓嚴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級各部門對照我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抓緊出臺本地區、本領域子方案,圍繞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嚴守安全規劃審批紅線、企業安全標準化、執法和救援隊伍規范化、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精準執法幫扶、從業人員和全民安全素質提升等開展系列專項行動,進一步落細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認真抓牢復工復產安全管理。當前正值企業復工復產集中期,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分析研判,嚴把復工復產安全關,綜合采取數字化監管、現場執法檢查、微信短信提醒、發放一封信、上門敲門提醒等方式,及時告知安全風險,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市安辦“六個一”要求(即當好企業安全“第一人”、上好節后開工“第一課”、研究復工復產“第一會”、把好崗前培訓“第一關”、走好隱患自查“第一步”、做好應急預案“第一練”),嚴防各類事故發生,為“開門紅”“開門穩”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精準抓實消防安全防控。深刻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全面排查“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冷庫等場所突出風險隱患。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管理,嚴禁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扎實推進“清障、開窗、配繩”消防治理,發動居民群眾開展“三清三關”(清理樓道、陽臺、廚房可燃雜物,離人關閉電源、火源、氣源),及時清理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的車輛和障礙物,堅決防范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四)大力抓深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全面復盤近期道路運輸領域事故情況,認真開展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動”(即開展道安組織體系提升行動、車輛源頭治理提升行動、部門協調共治提升行動、道路安全通行提升行動、隱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動、安全宣傳教育提升行動),圍繞“人、車、路、企”全要素、全領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推進43處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的道路隱患整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切實防范道路交通群死群傷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