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9月份福州市安全生產情況統計分析

日期:2023-10-13 17:26 來源:福州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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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9月份,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2起,同比減少8起,下降80%;死亡2人,同比減少10人,下降83.3%;受傷0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100%;未發生較大事故。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2起,同比減少5起,下降71.4%;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受傷0人,同比減少6人,下降100%。 

農林牧漁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減少9人。 

商貿制造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2起,減少2人。 

采礦業、建筑業未發生事故。 

二、1-9月份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1-9月份,全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74起,同比減少21起,下降22.1%;死亡31人,同比減少24人,下降43.6%;受傷61人,同比減少10人,下降14.1%;未發生較大事故,同比起數減少2起,死亡人數減少12人。 

(一)按區域劃分。1-9月份,鼓樓區、福清市、連江縣、閩清縣、永泰縣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雙下降”。 

鼓樓區事故10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2起、2人,分別下降16.7%和66.7%。 

臺江區事故3起,死亡0人,同比增加1起、減少1人,分別上升50%和下降100%。 

倉山區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減少9起、死亡持平,起數下降64.3%。 

晉安區事故11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減少6人,死亡人數下降75%;沒有發生較大事故,同比減少1起、3人。 

馬尾區事故3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減少1人,分別上升50%和下降50%。 

長樂區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減少3起、死亡持平,起數下降33.3%。 

福清市事故11起、死亡5人,同比減少5起、減少2人,分別下降31.3%和28.6%。 

閩侯縣事故7起、死亡3人,同比減少1起、死亡持平,起數下降12.5%。 

連江縣事故7起、死亡4人,同比減少1起、9人,分別下降12.5%和69.2%;沒有發生較大事故,同比減少1起、9人。 

閩清縣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減少1起、1人,分別下降33.3%和50%。 

羅源縣事故5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減少2人,死亡人數下降50%。 

永泰縣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減少1起,2人,分別下降50%和100%。 

高新區事故3起、死亡2人,同比起數持平,增加2人。 

(二)按行業領域劃分。道路運輸業、農林牧漁業、商貿制造業、建筑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雙下降”,農林牧漁業、采礦業沒有發生事故。 

道路運輸業發生事故62起,同比減少16起,下降20.5%;死亡19人,同比減少7人,下降26.9%;受傷57人,同比減少11人,下降16.2%。 

農林牧漁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減少1起,減少9人。 

商貿制造業發生事故4起,同比減少3起,下降42.9%;死亡3人,同比減少6人,下降66.7%;受傷1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66.7%。其中機械1起,死亡1人;建材1起,死亡1人;商貿2起,死亡1人。 

建筑業發生事故8起,同比減少1起,下降11.1%;死亡9人,同比減少2人,下降18.2%;受傷3人,同比增加3人。其中房屋和市政工程2起,死亡2人;公路和水運工程2起,死亡3人;水利工程1起,死亡1人;其他工程3起,死亡3人。 

采礦業未發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1-9月份,雖然全市事故總量成下降趨勢,但整體事故體量仍居于全省前列,部分縣區和行業領域事故仍然多發,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復雜。一是部分縣區安全風險指數居高不下。其中羅源縣、福清市、長樂區、連江縣風險指數位居全省83個縣(市)區倒數后20位。二是建筑業事故呈反彈態勢。今年以來,房屋和市政工程、公路和水運工程、水利工程等領域均已發生事故,小散工程也已發生3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建設、交通、水利等建筑業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各縣(市)區屬地政府務必引起重視。三是道路運輸事故形勢依然嚴峻。全市已發生62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此外,上半年,我市高速公路轄區內發生3起較大道路運輸事故,造成10人死亡。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精準實施消防安全管控。針對今年典型火災暴露的問題,持續抓好電動自行車、沿街“三合一”、動火作業、群租房、在用建筑改造、餐飲場所、宗教和民間信仰場所等專項治理,推進低收入群體居住環境消防安全提升改造。要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跟蹤落實前期排查的275家醫療機構、122家養老機構、381棟高層建筑1.6萬處隱患閉環銷號。堅決整治違規施工和違規電氣焊作業,嚴格實施動火作業“三嚴禁”“六必須”,開展電氣焊等實操作業“六查”(一查焊接與切割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證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動火管理制度是否規范完善;三查動火審批是否嚴格;四查現場安全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轉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為)。 

(二)精準實施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深刻吸取9月8日廈門海滄隧道交通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夏日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設置酒醉駕查處點,嚴查嚴管嚴處。聚焦三輪摩托車、貨車等10類重點車輛,酒駕、“三超一疲勞”等10類重點違法行為,實施重點車輛傷亡交通事故“一案三查”,全力推進路面嚴重交通違法整治。突出農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加快推進鼓嶺、鼓山等水毀路段修復和隱患整治。 

(三)精準實施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深入開展漁業安全“雙抓雙促”專項行動。狠抓7項基礎工作(安全終端上線率攻堅、漁船進出港報告、漁船編組編隊生產、出海船員配齊和適任、漁船安全設施設備配備、漁船合規作業、包港包船制度)和3項基層建設(基層執法力量建設、基層執法裝備建設、基層漁船管理組織建設),加強開漁季安全教育,落實“漁媽漁嫂群”機制,推進“一村一案一警示”宣傳教育。加強鄉鎮船舶的統一管理和安全檢查,持續抓好“三無船舶”清理整治工作。 

(四)精準實施涉險公共區域安全防范。深刻吸取寧德福安市3名學生溺亡等事故教訓,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全面排查景區和非景區景點、網紅打卡地、江河湖海水庫等安全風險,完善警示標識,加大巡查頻次,強化涉險公共區域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加強學校組織活動安全管理和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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