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高速“11.2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評估報告

日期:2022-07-25 17:25 來源:福州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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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8時15分許,在福州機場高速公路A道49km+84m處發生一起輕型廂式貨車與小型轎車碰撞,造成三人當場死亡及車輛損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省安委會對該起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授權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事故調查。市應急管理局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進行調查,經過調查、取證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福州機場高速“11.23”較大道路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并經省安委辦審核同意、市政府批復。各相關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市政府批復要求,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權限和程序,分別落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同時結合事故調查結論和安全管理建議,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加強安全管理措施。 

 一、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2022年5月12 日,福州市政府安委辦成立了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福州高速交警支隊、長樂區政府有關人員組成的事故評估工作組。依據《福州機場高速“11.23”較大道路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和福州市政府批復要求,在長樂區、以及其他縣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長樂區政府等單位自查評估的基礎上,梳理出事故責任追究刑事人員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1人,給予行政處罰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1家,以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議三個方面的評估清單。評估工作組對各地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提交的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書面報告進行全面審查,同時赴長樂區開展現場檢查評估,采取查閱相關文件資料、座談問詢、現場核查、聽取匯報等方式,對事故防范措施及責任追究、行政處罰落實情況逐項進行檢查評估,提出評估意見,形成評估報告。 

二、事故責任人處理建議落實情況 

(一)刑事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趙永超,閩AQ999S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人。 

處理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落實情況:2021年3月30日,趙永超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人員 

1、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處理建議:由福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落實情況:福州市應急管理局對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作出處人民幣53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已將罰款繳納至指定賬戶。 

2、路雷,京東物流集團福建省區負責人,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京邦達供應鏈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處理建議:由福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落實情況:福州市應急管理局對路雷作出處2019年年收入40%的罰款,即人民幣6萬元整,當事人已將罰款繳納至指定賬戶。 

(三)建議由相關部門處理的單位和個人 

1、市道路運輸綜合服務中心臺江分中心。 

處理建議:由市交通運輸管理局進一步處理。 

落實情況:由市交通局安委辦對市道運中心臺江分中心進行通報、約談(榕交安[2021]27號)。 

2、對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政府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已移交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相關人員已作出政紀處分。 

(四)建議由企業處理人員 

1、林志文,京東物流集團福建省區車隊負責人,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副總經理。 

處理建議:由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落實情況: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免去林志文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副總經理及福建省區車隊負責人職務,降職為中控崗。 

2、謝勇,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副總經理,福州傳站車隊機構負責人。 

處理建議:由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落實情況: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解除與謝勇之間的勞動合同。 

2、王留道,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傳站車隊安全員。 

處理建議:由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落實情況: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給予勸退處理。 

4、晉留龍,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傳站車隊一組組長。 

處理建議:由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落實情況:江蘇京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免去晉留龍福州傳站車隊一組組長職務,降職為運輸司機崗。 

    經評估,《事故調查報告》建議處理的相關單位,處理措施均已落實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落實情況評估 

(一)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速公路交警部門要加強高速公路巡查執法力度,加強重點、危險路段巡查,嚴厲查糾疲勞駕駛、超速超載、違法占道、高速公路上下客、慢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要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完善應急響應機制,確保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福州高速交警支隊落實情況:強化道路安全管理,營造良好道路安全環境。結合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加大疲勞駕駛、超速超載、違法占道、高速公路停車上下客、慢(低)速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按照深度調查規范再次分析“11.23”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同時舉一反三,對今年以來所有發生的亡人事故進行深度調查,發現了企業未落實主體責任和高速公路安全隱患排查不到位及治理不徹底等問題并向其主管部門通報要求處理。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微信等形勢開展交通專項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督促客、貨運輸企業加強對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分析解剖典型案例,舉一反三,切實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落實情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濃厚宣傳氛圍。結合每月逢八“集中宣傳日”,依托轄區服務區、執法站等宣傳陣地,張貼海報、懸掛標語,亮屏發聲,營造宣傳氛圍;組織民警深入“兩客一危一貨”重點運輸企業,對運輸企業駕駛人開展集中警示宣教,確保人人受到教育,借助各級新聞媒體、“兩微一抖”自媒體、“交安微學群”、手機短信等平臺,加強高速公路上車輛故障十二字警句“車靠邊、快警示、人撤離、即報警”以及易引發事故的違法、典型事故案例的宣傳警示推送。加大對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公布交通事故深度調查追責結果等,倒逼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落實責任。深入車輛管理所對新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人員進行高速公路安全行車常識培訓等各項措施,確保警示宣傳教育工作走深走實。 

(三)加強客貨運行業安全管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客、貨運輸企業安全管理,督促客、貨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財企〔2012〕16號的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特別是要嚴格落實客、貨運輸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制度,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客、貨運輸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開展客、貨運輸車輛檢驗、檢測和維護,嚴格執行日趟檢制度,確保車輛運行狀況良好。 

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落實情況:一是健全安全監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安全責任制職責清單,明確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時刻提醒各級運管干部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各自的工作職責范圍內,認真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職責,堅持“三個必須”、“誰審批,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履行行業安全管理職責。二是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督促全市各級運管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全面開展風險辨識,排查和治理隱患,按照“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以問題為導向,持續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三是強化車輛動態監管。強化“兩客一危”、重型普貨和公交車輛的動態監管,督促運輸企業進一步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智能視頻監控報警功能,及時排查糾正運輸車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惡意逃避監管等突出問題,有效預防和減少駕駛員不安全駕駛行為導致道路運輸事故。四是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強化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督促企業規范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鼓勵企業組織現場集中教育或依托符合交通運輸部或省交通運輸廳要求的網絡教育培訓平臺,改進安全教育手段,豐富培訓方式,為從業人員提供免費、便利、優質的安全教育培訓;全面宣貫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應急駕駛操作指南》,并將其納入企業日常安全教育內容。同時,加大督查力度,把企業安全教育落實情況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內容來抓,確保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到位。加強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各運輸企業認真制定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及時開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同時,督促各級運管部門積極組織召開各類典型事故警示分析會,探討企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和行業安全監管存在漏洞,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水平,保持行業安全穩定。加強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強化對“兩類關鍵人員”安全考核機構的監管,督促考核機構增加考核次數,提高安全考核通過率;加強對企業“兩類關鍵人員”安全考核落實情況的摸底與督查,做到“兩類關鍵人員”應考盡考,確保持證上崗。 

(四)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運輸企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管理,全面開展風險辨識,排查和治理隱患,要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列入重大風險進行管理,在招聘、培訓期間將安全意識作為重點考核內容。貨運高峰時期要增加貨運人員和車輛,確保駕駛員足夠的休息時間,及時了解掌握駕駛員的狀況,杜絕疲勞駕駛。充分發揮防御性報警系統的作用,指派專人跟蹤處理報警信息,及時發現和提醒駕駛員不安全的駕駛行為,切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企業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技術標準,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內部“一崗雙責”安全生產工作機制。二是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等情況。努力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行車意識,不闖紅燈、不超速、不疲勞駕駛,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道路運輸法規。三是加強車輛動態監控。公司從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落實動態監控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動態監控制度,實時監控車輛運行情況,嚴控超速、離線、夜間違規運行、疲勞駕駛和軌跡不完整行為。健全監控臺賬,做好視頻抽查臺賬記錄,及時查糾和處理違法違規行為,落實警情閉環管理,對嚴重違法違規駕駛員要解聘處理或將其列入“不適崗名單”。 

四、評估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評估工作組認為,本起事故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基本均已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建議落實到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實到位;事故責任企業、事發地和市直有關部門均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和責任落實,全市的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機場高速“11.23”較大道路運輸事故整改措施 

 落實情況“回頭看”評估工作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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