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開征集福州市文旅促消費補貼活動執行平臺的公告

日期:2025-12-19 09:50 來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 | |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促消費、穩增長的部署要求,加大消費惠民讓利力度,激活文旅消費潛力。我局擬開展福州市文旅促消費補貼活動,為推進活動順利開展,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本次活動執行平臺。

  一、主要服務內容

  運用平臺服務能力開展文旅促消費補貼活動,及時、有效、安全地完成消費補貼發放,并提供數據統計分析等服務。

  服務時間:被選定為服務商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一)根據活動規則運用數字技術促進文旅領域消費,分批次及時、有效、安全地發放文旅消費補貼,確保活動期間消費者能夠通過入選服務平臺,在線上線下文旅促消費活動商家正常領取和使用文旅消費補貼。

  (二)加大活動期間技術力量投入,完善風險管控機制,確保消費者使用補貼順暢方便快捷,財政資金投放安全高效。執行平臺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掛軟件刷單、套現等不法行為發生。若發生或發現外掛軟件刷單、套現等違法事件或跡象,執行平臺應第一時間向市文旅局報告,配合文旅局保障財政資金使用風險可控。

  (三)須提供順暢、安全、優質服務。執行平臺應加大活動期間人力投入,提高運營服務保障水平。制定消費補貼發放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解決消費補貼發放、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回應社會關切,保障文旅消費補貼發放平穩有序,客戶投訴妥善處理,有效防范輿情發生。

  (四)加大消費補貼發放期間活動營銷、物料設計等宣傳力度,做好消費者宣傳告知,充分擴大文旅消費補貼活動影響力,釋放消費市場潛力,能有效拉動我市文旅消費增長。

  (五)自覺服從和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消費補貼發放數據及分析報告總結,主動配合審計和績效評價。

  (六)及時、有效、安全地完成消費補貼發放與核銷。活動結束后,按要求及時將剩余財政資金原路退回指定賬戶。

  二、參選資格條件

  (一)具備完善的平臺能力。擁有有效期內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或《銀行卡清算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平臺使用率高,具備較強的用戶和商戶覆蓋能力,能夠提供活動商戶在線報名與資格審核系統、發票核驗等系統能力,支持消費者報名搖號中簽等消費券發放形式。具備向境內商業銀行、特約商戶等進行人民幣資金清結算、資金撥付的能力,保障消費補貼發放、運營、核銷等日常運營服務,且有下沉到區縣的服務人員。

  (二)具備穩定的技術保障、風險防控與運營執行能力。擁有成熟的系統保障技術,擁有保障資金安全、防范資金套取、保障系統交易順暢、保障后臺數據真實完備等專業能力。擁有成熟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能夠及時解決消費補貼發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咨詢及投訴,包括面向活動參與商家的技術與業務咨詢、活動報名、交易查詢與客訴咨詢處理能力,以及直面消費者的促消費相關客訴處理能力等,能夠及時受理消費券相關的咨詢、投訴等問題,有效防范輿情發生。

  (三)具備互聯互通能力。擁有獨立APP,能夠開發活動專屬頁面并置于APP首頁。具備與云閃付、微信、支付寶、政務類APP、手機銀行APP等多平臺開放接入的能力,為商業銀行、特約商戶和支付平臺提供規范的交易和補貼信息交換、清算數據處理、系統處理、運營保障、風險防范等豐富的開放接入服務。

  (四)具備資源整合能力。能夠整合各文旅及其關聯場景商家、商業銀行等社會各界優惠資源,在符合活動規則的情況下,允許消費者通過活動平臺在享受政府文旅促消費補貼的同時,疊加享受多重優惠,且相關支付清算鏈條完整。能夠協同參與各方共同進行活動推廣,實現活動效果最大化。

  (五)具備豐富的政府消費券發放經驗(承接過多類消費券、消費補貼發放的優先),且在類似活動中未發生較大資金安全風險。具有穩定專業且覆蓋全市各縣區的常態化專項執行服務團隊,可快速響應、配合各縣區文旅部門及相關單位開展活動組織執行等相關工作。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證明文件(不放入密封文件夾)

  1.單位介紹信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或復印件;

  2.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或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企業相關資質能力介紹(可提供成功案例)

  1.企業服務能力:企業綜合服務能力評價,有效供應商的財務狀況、信譽、履約能力。

  2.用戶支撐能力:是否具備滿足活動開展需求的用戶規模、商戶規模。

  3.促消費服務能力:是否具備有效的產品、技術支持,在各類促消費活動中是否具有類似項目執行經驗,須提供合同證明。

  4.資源整合能力:是否可基于豐富的平臺資源,聯動商家、電商平臺、金融機構等,共同開展活動宣傳推廣。

  5.服務響應能力:是否具備覆蓋全市各縣區的常態化線下服務團隊和7*24小時客服熱線,針對咨詢與投訴能夠快速給予回應,針對活動需求,能否在短時間內,調動開發、宣傳、合作資源給予快速響應。

  6.風險控制能力:是否能夠核驗消費者用戶及商家的真實性,防黃牛、防刷單、防惡意套利等,是否能夠有效識別騙取補貼行為、能及時取消作弊商戶活動資格。

  7.宣傳發動能力:是否能在各大媒體、平臺等渠道宣傳活動,可根據活動要求組織景區產品、酒店民宿等文旅行業商戶參與本次活動。

  8.資源增配能力:是否能夠根據本次營銷活動方案,協調銀行、商家等增加配置相應的補貼、宣傳等資源,用于活動的共同推進。

  9.大數據能力:運用大數據能力精準推送目標用戶促消費信息。

  (三)活動方案策劃

  文旅促消費補貼發放方案。

  以上材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備注:參與報名的單位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以供審查與存檔。本活動主辦方只接受報名材料齊全的單位前來報名,并保留對報名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考察復核的權利。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潛在參選人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可靠,本活動主辦方若發現參選資料有虛假,經核實后直接取消報名資格,不得參與本項目比選。報名后若放棄此次比選,必須在比選截止日期1天前書面通知我局,否則將承擔拒絕其參與后續項目的風險。

  四、評選安排

  報名截止后,我局將組織開展評審,評審結果將于近期公布于我局網站。

  五、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聯系人:李女士,電話:0591-83162131)

  (二)報名郵寄地址:福州市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6號樓1030室。

  專此公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