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務局關于征集福州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建設項目的通告
按照《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5〕34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消費試點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建設項目,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支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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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首發載體建設。支持打造首發中心、首發經濟集聚區,在重點商圈商街、創意園區、文化場所等打造多層次的新品發布平臺載體,集聚一批傳播、傳媒、廣告、策劃等專業服務機構。
2.支持開設首店。支持具有引領性的國內外品牌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并推動首店向總店、總部提升發展。
3.支持首發首秀首展。支持時尚服飾、消費電子、美妝、潮玩、家居、汽車、智能終端、運動潮品以及服務消費等領域具有創新性、引領性的產品和服務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活動。
4.支持開設首發專區、專場。支持有關展會開設首發專區、專場,集中展示新產品新服務新技術。?
?。ǘ┲С謩撔露嘣障M場景
1.支持數字技術應用。支持業態創新、模式創新,推動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數字技術在文娛、旅游、健康、體育等服務消費領域的深化應用,打造一批商旅文體健融合消費場景。
2.支持多元服務消費集聚區建設。支持重點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區、傳統購物型商超、廢舊工業廠區向多元消費場景升級,拓展增加文化時尚、健康體育、藝術展覽、主題社交、休閑娛樂等服務消費功能,支持重點賽事活動及演出“進商圈、進街區、進景區”。
3.支持夜間經濟發展。支持豐富夜間消費供給,推動劇場、書店、餐飲等延長營業時間,支持商圈、商街、景區開展燈光秀、演出、文化活動,聯動餐飲、休閑娛樂等業態,打造夜經濟消費地標。
4.支持打造外貿優品展銷場景。支持外貿優品展銷中心、特色購物中心或購物區、外貿優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業街優化升級,推廣自主品牌+直供直銷,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費場景。?
?。ㄈ┲С謨炠|消費資源與知名IP跨界聯名
1.支持孵化新IP。支持依托互聯網數字娛樂平臺和知識產權(IP)孵化平臺,打通設計、開發、生產、營銷、推廣全產業鏈,開發系列周邊產品,開設主題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費空間,激發優質資源消費潛力。
2.支持本地特色IP發展。支持圍繞本地特色文化,聯動國潮動漫影視知識產權(IP)及文博場館、非遺機構、歷史文化名城等傳統資源,推出一批影響范圍廣、社交屬性強、創意新穎的綜合性消費場景。
3.支持老字號、新品牌發展。支持老字號企業、新消費品牌企業依托本地優質消費資源,開設新店、旗艦店,開發推出“老牌新品”“國貨潮品”。
4.支持龍頭企業發展。支持相關企業加快轉型升級,采用先進適用的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培育一批新型消費龍頭企業。
二、征集條件
(一)項目主體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證照齊備有效;
2.管理規范,信用記錄良好,具備承擔項目實施的能力;
3.財務情況良好,不存在資金鏈斷裂、賬戶被凍結等風險問題;
4.愿意配合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報送工作進展及相關數據,配合相關部門完成統計監測、行業預警、信息咨詢、宣傳培訓、調度審查等工作。
?。ǘ╉椖織l件
1.建設內容符合支持方向且直接面向消費者;
2.建設地址位于福州市境內;
3.能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間建成運營的項目(2025年9月30日前建成投入運營的項目不予支持);
4.有明確的建設方案,資金來源已落實并有合理的支出計劃安排;
5.使用租賃場地建設的,租賃結束期不早于2027年12月31日;
6.需要立項、環評、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的項目,應手續齊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項目征集:
1.項目主體近3年被列入國家、省級、市級信用平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項目主體近3年發生過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或質量事故,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社會不良影響;
3.項目主體正在進行有可能影響該單位正常經營活動的重大訴訟或者仲裁的;
4.項目近3年已獲得過中央基建投資和其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或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
5.項目建設內容模糊、成效無法判斷,或不符合國家有關鼓勵或支持發展方向的。
三、資金禁止支持內容
?。ㄒ唬┬陆āU建基礎設施,新建商業綜合體,以及各類古鎮、紀念館、博物館等設施,一般性裝修,事業單位信息系統建設維護、養老院和病房建設等與支持方向無關的領域;
?。ǘ﹩渭兩唐废M的項目、單一傳統業態的項目;
(三)支付罰款、贊助、償還債務;
?。ㄋ模┴斦a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
?。ㄎ澹┩恋亻_發、征地拆遷、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項目;
(六)不支持2025年9月底前投入運營使用的項目,在建項目不支持2025年9月30日前發生的投資額;
?。ㄆ撸┈F行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文件規定的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專項資金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四、征集程序
各項目主體可根據征集方向和條件,自主填報《預申報材料》(見附件1)、《項目情況表》(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將《預申報材料》《項目情況表》(蓋章掃描版4份、可編輯電子版1份)報送至企業注冊地商務主管部門(非本市注冊的,向項目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牽頭對本轄區申報項目開展初審,重點核查項目、主體條件是否符合要求以及項目真實性、合規性等。初審通過的,填寫《區級初核情況表》(見附件3)并加蓋公章后,連同項目《預申報材料》《項目情況表》(蓋章掃描版2份、可編輯電子版1份)于2025年12月25日前報市商務局。
五、咨詢電話
福州市商務局:0591-83296016
附件:
1.福州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建設項目預申報材料
2.福州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建設項目情況表
3.福州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城市建設項目區級初審情況表
福州市商務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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