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關于“空殼”“失聯”地方金融組織及名稱違規使用地方金融組織字樣企業名單的公示(第二批)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按照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工作要求,我局組織相關縣(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認定標準開展“空殼”“失聯”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名稱違規使用地方金融組織字樣企業排查工作,現將認定的第二批“空殼”“失聯”地方金融組織以及名稱違規使用地方金融組織字樣的企業名單予以公示。
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企業,可在公示期內主動與注冊地所在縣(市)區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聯系,并按要求提供書面申訴材料和佐證資料,逾期視同無異議。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福州市“空殼”“失聯”地方金融組織名單
2.福州市名稱違規使用地方金融組織字樣企業名單
3.相關地方金融管理部門聯系方式
福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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