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公開承諾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秉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州工作期間開創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認真踐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干”優良作風,深入實施服務企業“四通四到”機制,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助力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現以“十不允許”準則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不允許在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上“打折扣”“搞變通”“設障礙”。
二、不允許新官不理舊賬,損害政府公信力。
三、不允許對服務對象態度冷漠、故意為難、應付了事。
四、不允許擅設審批門檻、擅增審批事項、拖延審批時限。
五、不允許違規執法、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和“過罰不當、以罰代管”,額外增加檢查事項,亂收費、亂罰款。
六、不允許違規插手企業經濟糾紛,以辦案等名義違規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財產。
七、不允許以任何理由參與、干涉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推行強制服務。
八、不允許以缺乏政策、文件等為托辭,直接否定企業群眾的合理訴求。
九、不允許向企業和服務對象吃拿卡要,謀取不正當利益。
十、不允許有損害企業健康發展、干擾破壞營商環境的其他行為。
以上承諾,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響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發展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紀檢監察機關舉報電話:0591-12388,福州市紀委監委“清風護企直通碼” 〈小程序碼〉,企業服務專線:12345-2)。
承諾單位: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