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審計局關于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的審前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我局將開展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為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主要內容:市本級2024年度財政收支平衡情況、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重點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情況、政府債務管理和風險防范情況、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等。
二、審計時間: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ǘ┎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ㄈ┎粶蕝⒓颖粚徲媶挝缓蛡€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ㄋ模┎粶世脤徲嫻ぷ髦さ膰颐孛?、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ㄆ撸┎粶式邮鼙粚徲媶挝缓蛡€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ò耍┎粶氏虮粚徲媶挝缓蛡€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四、投訴電話:0591-83321672。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
福州市審計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