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審計局關于長樂東部海域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審前公告
一、審計主要內容:調查了解長樂東部海域灣區創建國家級美麗海灣進展情況,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海漂垃圾治理等美麗海灣建設相關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和福州市濱海新城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海洋環保重點項目建設運行情況等。
二、審計時間: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三、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一)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
(二)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
(三)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
(四)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
(五)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
(七)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
(八)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四、投訴電話:0591-83321672。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
福州市審計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