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4年6月26日在福州市第十六屆
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
根據審計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部署要求,市審計局認真落實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有關決議以及審計工作審議意見,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著力推動重大政策措施落實,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按照審計工作全國“一盤棋”及省市縣“同級審”三級聯動推進監督全覆蓋的要求,市審計局加強全市審計資源統籌,立足經濟監督定位,創新“1+N+X”財政審計模式,對2023年度市本級和108個市直部門及所屬403家單位實施一體化大數據全覆蓋審計,并根據數據分析結果對一些部門(單位)及重點財政專項開展延伸。重點審計了市本級財政和部門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情況,以及科技創新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全域治水和市本級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等11個專題專項。
審計結果表明,2023年,在市委的正確領導和市人大的有力監督下,我市認真執行市第十六屆人大第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
——積極的財政政策適度加力提效。落實稅費支持政策,全市退減降緩稅費160.03億元,增強經濟發展后勁。落實科技創新、文旅和節能環保等政策扶持資金45.58億元,助推加快新質生產力、鄉村振興和“四大經濟”發展;實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全年直達中央財政資金100.20億元;對財政收支平衡困難縣區,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和優先保障庫款調度,全年一般公共預算對下轉移支付75.81億元,調度庫款174.52億元,兜牢兜實“三保”底線。
——民生和重點建設支出保障持續有力。與民生相關支出196.74億元,較上年增加11.84億元,從預算執行結果看,衛生健康、教育、城鄉社區等民生支出執行率分別為96.3%、89.8%、88.8%,均高于一般公共預算執行率84.1%,執行結果較好。2023年末市本級債務余額1078.35億元,當年新增債券資金124.36億元,主要投向軌道交通、公共衛生、產業園區等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進一步補齊基礎設施短板。
——財政管理改革持續深化。制定醫療衛生領域改革方案,推進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出臺市級預算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發揮績效目標對預算編制、執行的引導和約束作用,提高績效管理質效。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工作,嚴控“三公經費”,壓減一般性支出,切實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實效來。
——審計整改跟蹤落實持續向好。市委主要領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市審計局持續完善“1+2+N”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對2017年以來市本級未整改到位的88個審計項目495個問題持續跟蹤整改“回頭看”,聯合市人大常委會、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開展審計整改專項督查,有關縣區、部門、國企認真落實整改。目前,上一年“同級審”發現立行立改問題121個,分階段、持續整改問題55個,整改率93.4%,促進增收節支、調賬處理等38.02億元,采納審計建議意見67條,完善制度措施103項,處理處分等11人。
從今年審計情況看,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規范的問題。
(一)財政資源統籌管理還需加強。農村客運和出租車行業油價補貼、漁業發展補助資金等31項專項資金5967.53萬元結轉兩年以上未清理統籌盤活。2023年末暫付款余額99.70億元,占當年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之和707.15億元的14.1%,超出5%的約束性規定。
(二)部分預算項目執行不到位。有53個發展性項目預算11.42億元執行進度不足50%,實際執行差額8.32億元,其中18個發展性項目2.75億元當年未執行。經抽查延伸發現,市本級和2個區有6個專項債券項目工作推進緩慢,9.16億元資金未支出,其中,2.98億元被調整,6.18億元滯留建設單位。
(三)轉移支付管理仍不夠完善。一是部分轉移支付下達不及時。一般公共預算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有89億元超過30日未及時下達,占比81.8%,至年末尚有12.98億元未下達;市本級一般性轉移支付有3.99億元超過30天下達,占比32.3%;市本級專項轉移支付有20.01億元超過60天下達,占比82.5%。二是部分轉移支付資金跟進督促不到位。各縣區2023年收到轉移支付資金157.09億元,至年末尚有63.68億元結存縣區,占比40.5%,但各縣區庫款僅為18.96億元。
(四)財政緊平衡狀態短期內難以緩解。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持續下降,2023年收入351.48億元,較2022年下降19.3%。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5.11億元,稅收收入占比不足七成。至2023年末,市本級累計提前調度縣區庫款82.62億元。
二、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對市直部門(單位)實行一體化大數據全覆蓋審計,根據分析結果重點延伸6個部門和其下屬19家單位及相關縣區具體用款單位,并圍繞重點財政專項延伸39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23年市直部門預算綜合執行率達93.3%(含上年結轉),部門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收支預算編制不實。3個部門28項政府采購年初預算未編制、未細化,采購預算執行不規范,涉及資金4727.71萬元。1家單位未編制房產出租收入年度預算,涉及資金1409.10萬元。2個部門4個項目上年結轉5039.76萬元,未充分考慮上年結轉規模和年度資金需求,2023年又安排預算4700萬元,當年僅支出925.34萬元,結余8814.42萬元,其中6400.22萬元被調劑或收回財政。
(二)實施全面績效管理不到位。有60個部門243個項目預算189.34億元執行不到位,截至9月末僅執行95.12億元,執行率50.2%,財政預算調整收回47.13億元,截至年末尚有16.23億元未執行。有11個部門16個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合理、績效自評管理不到位,預算安排資金9.19億元,年中調劑5534.95萬元,至年末結轉結余2.31億元。部分項目績效監控結果應用不到位,有8個部門17個項目當年預算9.57億元,實際執行3.43億元,監控結果應用不及時年末形成結轉6.14億元。有8個部門11個項目部門績效評價結果沒有與預算安排、執行管理有效銜接,結轉結余資金從2021年1.62億元增加至2023年1.81億元。
(三)財務報告和決算草案編制不完整不準確。12家單位權責發生制財務報告編制不準確,涉及金額658.34萬元。3家單位決算報表編制不準確,涉及金額884.92萬元。124家單位4387.71萬元應繳財政款未及時上繳。6家單位實有賬戶存量資金203.20萬元,未及時清理上繳財政。7家單位164萬元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四)部分單位“三公”經費管理不夠嚴格。2023年市本級各單位“三公經費”支出5707.2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單位)能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規范事項和金額大幅下降。但也發現4家單位超標準報銷差旅費、出國費用報銷附件不齊全等問題共計35.07萬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和重點專項資金項目審計情況
(一)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情況
重點抽查292個項目11.91億元資金,走訪88個鄉鎮248個村。結果表明,全市扎實推進鄉村振興,穩定糧食生產,保障農村供水,鞏固脫貧攻堅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7個項目虛報工程進度款107.11萬元。4個縣區3584.54萬元鄉村振興相關資金撥付不及時,影響項目推進。3個縣區違規發放種糧補貼6450人次83.17萬元。2個縣區種糧補貼發放不到位,發放8.59萬畝僅占種植面積的30%左右。1個區未及時發放1.36萬戶農戶29.72萬元種糧補貼。二是部分項目管理不到位、推進緩慢。6個縣區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進度滯后,部分建設任務尚未啟動或停滯。5個水利工程項目存在設計變更效果不佳、后期維護不到位等問題。22個村扶持村集體項目進展緩慢、閑置、未按約定時間分紅,2個水電站未及時退出、移交,1303.06萬元財政資金未發揮效益。三是農業保險政策落實不到位。3個縣區農業保險政策落實困難,2023年水稻和土豆種植保險覆蓋率分別低于50%、2%。
(二)公立醫院醫用設備和高值耗材采購使用及醫療收費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對福州市二總院、閩侯縣總院、永泰縣總院等3家公立醫院醫用設備、高值耗材采購使用以及醫療收費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延伸11所鄉鎮衛生院。結果表明,2021—2023年醫療收費61.18億元,采購醫用設備6861臺3.84億元、高值耗材48.49萬件9.99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設備、耗材采購不規范。部分醫用設備采購合同重要條款簽訂不規范,涉及金額4552.07萬元。有119種高值耗材未經批準進入供應目錄,實行常規性采購,16種高值耗材未及時研究納入供應目錄管理,涉及金額610.73萬元。7臺價值994.97萬元的設備逾期供貨。二是部分設備、耗材使用管理不嚴格。106臺價值7524.22萬元的醫用設備閑置或低效運轉。50臺醫用設備和4種高值耗材,驗收、存放、領用等環節管理不嚴格,賬實不符,同時有1臺價值99.50萬元的醫用設備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三是部分收費執行不規范。存在超量開藥,開具與患者年齡、性別不符的診療項目、藥品,重復、超時長收費等問題,涉及7093人次14.40萬元。未及時退還患者預交金,涉及92人次5.50萬元。信息系統聯通不充分,18條編碼無法匹配,多收、少收26名患者85件高值耗材費用11.01萬元。
(三)職業教育發展改革落實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重點審計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2個部門和福職院、閩師專、機電職專等6所職業教育院校。結果表明,2021—2023年投入職業教育資金27.24億元,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專業建設,提高職業技能。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職業教育改革任務落實不到位。2所職校產教聯合體推進緩慢,“校中廠”技術合作項目少。近三年,4所職校企業“訂單式”培養量呈下降趨勢,2所職校職業培訓開展不積極,培訓人次最高僅為在校生數的20.9%,遠低于1.2倍的要求。二是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6921.35萬元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決算支出科目分類核算不規范。5所職校202.74萬元資金未??顚S?、違規發放等。3所職校918.81萬元資金結轉超過兩年,未及時清理上繳財政。三是政府采購管理不嚴格。1所職校零星修繕管理存在漏洞,兩年半零星修繕達到361次386.86萬元。3所職校3項工程、實訓耗材、服務政府采購程序不規范,涉及金額316.29萬元;部分實訓耗材驗收、領用管理不到位,3882套耗材無領用記錄。2個已竣工項目未及時辦理工程結算,涉及合同金額8096.18萬元。3所職校食堂承包項目履約監管不到位,存在承包方裝修投入比約定少66.54萬元等問題。
(四)科技創新發展專項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市科技局及下屬2家單位,并延伸晉安、福清和閩侯等6個縣區以及2個研發創新平臺。結果表明,2021—2023年,我市出臺一系列科技創新發展措施,科技資金投入40.63億元,助力營造自主創新環境,增強福州發展新動能。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分段補助政策落實不到位。補助資金引導企業持續投入研發力度不足,2168家受助企業中有844家僅一年有研發投入并申報補助,占比38.9%。3家企業研發經費扣除不準確,向1家企業重復發放補助資金113.92萬元尚未追回。二是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效果不理想。5個縣區對科技特派員考核監督不到位,其中1個縣90名僅2名稱職,科技服務成果少。全市694名科技特派員未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不利于提高創業創新的積極性。三是孵化基地運營管理不到位,孵化載體考評機制未落實。海峽工業設計創意園孵化基地閑置3406平方米,占比34.4%,在孵工業設計領域企業僅2家,占比8.6%,與基地發展定位不符。2021年以來未按規定對市級雙創孵化載體進行考核,3家雙創孵化載體質量不佳。四是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動不力??萍汲晒D化子基金6500萬元,未按設立宗旨用于扶持本地區的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個別創新平臺建設和成果轉化應用項目考核工作推進慢。
(五)市工業項目落地質效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對鼓樓、倉山、晉安等中心城區工業項目落地質效開展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中心城區持續加快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2023年實施市級工業重點項目474個,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0.0%。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工業用地項目落地推進緩慢。3宗工業用地68.15畝未按期開工,1宗工業用地19.92畝延期半年仍未竣工。個別區8家搬遷提升任務148.51畝未落實到位,有7家不符合條件,實際僅完成1家7.80畝。二是部分資產運營管理不到位。有3個廠房項目空置6.01萬平方米,空置率29.4%,其中2個廠房項目投資質效不佳,投資回報周期超過30年。3個廠房項目782.24萬元租金未追繳到位。1個廠房項目未及時支付回購款527.97萬元,超過一年未交付運營。三是部分工業項目監管不到位。2個增容提升項目建筑面積6.74萬平方米,后續監管不到位,企業改變廠房用途。2個改擴建試點項目新增建筑面積3.24萬平方米,存在未批先建、改變用途等問題。有3個工業項目屬地政府未與企業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影響后續對企業投資和達產等情況的監管,1個項目超過一年未開展達產考核,涉及工業用地138.61畝。
(六)省市重點項目攻堅增效審計情況
審計重點抽查30個省市重點項目,涉及總投資額246.16億元。結果表明,各級各部門深入開展“項目攻堅增效年”專項行動,有序銜接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項目履行審批程序不嚴格。7個已開工項目基建審批手續不全。3個項目13項工程變更未經審批、未確認責任單位,涉及金額2362.75萬元。二是部分項目采購程序執行不嚴格,合同執行不到位。12個項目26項工程、貨物、服務未按規定進行招標采購,涉及合同金額9188.67萬元。4個項目施工合同部分主要條款簽訂不規范,涉及合同金額13.0億元。11個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約不到位,存在人員變更及缺勤、工程量審核不準、未提供履約保證金等問題,涉及金額2.21億元。5個項目未提供工程支付擔保金1.71億元。三是部分項目推進緩慢,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11個項目進度滯后,未完成2023年項目攻堅增效進度節點目標。17個已竣工項目未及時辦理工程結算、財務決算,涉及金額45.50億元。11個項目存在未及時撥付工程款、進度款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涉及金額8873.83萬元。
四、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截至2023年末,市屬國有企業(非金融類)資產總額7156.76億元、負債總額3688.91億元;2023年度營業總收入1267.34億元,凈利潤35.63億元。12家市屬國企已建成可租售用6類經營性不動產面積983.96萬平方米,賬面價值667.75億元。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國企改革推進不夠有力,管理層級還不夠優化。3家集團有47家二三四級企業長期虧損或無法正常營業,尚未清理處置到位。1家權屬企業混改引入的戰略投資者未滿足招標全部要求,出現經營問題,為其墊付項目運作費用65.95萬元。二是“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不到位。2家集團內部調借資金、新增合同費用等重大事項未嚴格履行“三重一大”決策程序,2個決策事項未及時推進落實,涉及金額7.25億元。三是部分資產經營管理粗放,存在虧損風險。2家集團新增3個投資項目1.01億元未進行年度投資計劃調整,3個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不到位,投資目標和重大權益未實現。四是經營性不動產管理不規范。12家集團未租售資產285.73萬平方米,占比29.0%。2家集團有5643個代管車位管理不到位,車位經營收益未落實。2家集團24.92萬平方米房產未辦產權證。5家集團17.11萬平方米房產未按規定入賬等。7家集團1.48億元租金收入被拖欠。1家集團8.60萬平方米租賃資產欠租涉及訴訟。五是財務核算管理及內控制度有待強化。3家集團權屬企業擔保、內部拆解資金、營收款現金送存銀行等風險管控不到位。2家集團資產負債損益核算不實。4家集團應收應付款項、存貨盤盈盤虧等未及時清理結算、進行賬務處理。61個工程項目存在超過公開招標限額未公開招標、未及時辦理工程結算、超付工程款等問題。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對市本級108個市直部門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開展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產919.62萬平方米,已入賬735.07萬平方米,賬面價值227.82億元;存量統建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配建競配建安置房19.59萬平方米。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房產未辦理產權、未按規定集中統一管理。44個部門450.72萬平方米房產未辦理產權。3家單位880.60平方米房產權屬不清。35個部門96.76萬平方米房產未按規定移交市機關局、市國房中心集中統一管理。二是部分國有房產管理不善。19家單位15.87萬平方米房產閑置超過6個月。5個部門1.08萬平方米房產被占用、使用狀態不明。7家單位1萬平方米房產租賃、出借手續不合規。直管公房租金標準自2006年起至今未調整,811套6.11萬平方米直管公房租期屆滿后仍沿用原租賃合同,未重新簽訂合同。187處2.66萬平方米經營性房產過渡租期屆滿超過一年仍未公開招租。三是部分房產財務管理不規范。25個部門217.80萬平方米房產未按規定入賬、賬面價值低等。4家單位1.11億元房產處置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10個部門房產租金被拖欠、安置房銷售收入未催收到位,涉及資金1.12億元。
(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4個部門和福清、閩侯等6個縣區全域治水和自然保護地建設推進情況,延伸了60個項目專項資金4.02億元。結果表明,我市出臺全域治水條例,各級各部門全力推進全域治水,主要流域、小流域國省考斷面水質優良率達100%;為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閩江河口濕地申遺打好基礎。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治水任務落實不到位。11條內河,在全年12次水質監測中,有5次以上水質監測結果為劣Ⅴ類。1個縣未細化530家養鰻場的整治措施,超過九成未辦理用地、取水、環評等審批手續,尾水水質達標率54.3%,低于80%的要求。2個縣禁養區內仍有7家養鰻場正在養殖。4個縣74個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較慢、治理效果不佳。2個縣污水集中收集率以及2家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低,未達到考核目標。二是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尚需加大力度。我市尚未出臺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具體方案,相關規劃編制工作推進緩慢,管理制度不健全。3個自然保護地自然生態被破壞、地塊被占用,涉及面積59.53畝。三是部分治理項目及資金管理不到位。11個項目存在建設進度滯后、驗收不及時、維護不到位等問題,涉及金額8.23億元;4個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施工許可證,未聘請監理、未及時辦理工程結算,涉及金額6.06億元。6個專項存在資金等項目、前期謀劃不足、項目推進緩慢等問題,1.46億元資金未發揮效益。
五、審計建議
(一)著力加強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持續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增強資金分配下達的及時性,加快財政支出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快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盡快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切實發揮專項債券資金對重大項目的支撐作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在堅持政府過緊日子的同時,更加有效盤活存量資金,提高財政支出的保障能力。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實施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切實兜牢縣級“三保”底線。
(二)著力深化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全過程全鏈條績效管理,完善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機制,將事前績效評估與預算評審相結合,發揮低效無效政策“過濾器”的作用,提高財政支出保障精準度。推動績效評價提質擴圍,聚焦政策和項目實施合理性、有效性,將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安排預算、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完善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與績效管理一體化,著力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優化資產配置,整合優質資產,盤活存量資產,切實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著力促進政策落地措施見效。持續加強財政、就業、產業、科技、環保等政策協調配合,綜合考慮發展需要和財政可持續,用好財政政策空間,提高財政資金效益和政策效果。持續優化支出結構,加大科技創新、產業發展、鄉村振興、就業等重要領域資金投入,全力補齊短板,增進民生福祉。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資監管體系,加強投資風險管控,提高核心競爭力,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同時,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全面壓實審計整改三方責任,加強審計與各類監督的協作配合,凝聚監督合力,進一步提升審計整改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