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場監管監測服務中心開展培訓費管理辦法專題培訓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財經紀律,規范經費管理,從源頭上防范化解財務風險,進一步弘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優良作風,8月29日,福州市市場監管監測服務中心開展培訓費管理辦法專題培訓。
培訓會上,宣講人首先帶領大家學習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有關內容,提出開展培訓活動及相關費用支出在開展公務活動和使用財政資金中的重要性。緊接著,重點圍繞《福州市市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展開,逐條詳細闡釋了《辦法》的主要內容:一是做好年度培訓計劃編制和審批,要求中心干部職工堅持“先審批、后培訓”原則,從源頭上遏制不必要的培訓支出;二是明確培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結合案例詳細講解住宿、餐飲、交通、授課等各項費用的具體管理規定,堅決杜絕超標準、超范圍支出;三是羅列開展報銷結算應提供的材料清單,對不真實、不完整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不予報銷;四是強調組織培訓時的注意事項,明確監督檢查要點,壓緊壓實監管責任,嚴肅違規追責,確保制度執行的剛性約束力。
本次培訓緊密結合當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工作導向,旨在通過系統學習和詳細解讀,幫助中心干部職工進一步準確把握培訓費管理的具體要求,提升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參會人員紛紛表示,今后將把節約理念貫穿于培訓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努力實現培訓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的雙提升,以實際行動建設節約型、高效能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