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福州左海學校小學和初中學費標準的函

榕發改價格〔2025〕41號
日期:2025-07-25 09:21 來源: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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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教育局關于福州左海學校調整小學和初中學段收費標準的函》(榕教函〔2025〕348號)收悉。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考慮成本監審情況及學校辦學實際,經研究,現就福州左海學校小學、初中學費標準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福州左海學校小學、初中學費標準繼續按照原收費標準執行,即小學學費標準為16000元/生·學年,初中學費標準為 18000 元/生·學年。

  二、本函自2025年秋季入學起執行。此前的收費標準繼續按照《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福州左海學校(金陣路校區)2019年小學學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榕發改收費〔2019〕42號)及《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福州左海學校收費標準的函》(榕發改價格〔2021〕65號)執行。其他有關事項嚴格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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