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福州市城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榕發改價格〔2025〕13號
福州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福州福鐵安然燃氣有限公司、福州開發區安然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福州市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規定,經研究,決定結合我市實際,調整福州市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城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現行4.27元/立方米調整為3.97元/立方米。各燃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銷售價格的前提下與用戶協商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二、燃氣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清算和抄表等銜接,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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