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福州市城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榕發改價格〔2023〕33號
日期:2023-06-21 17:01 來源: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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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氣有限公司、福州福鐵安然燃氣有限公司、福州開發區安然燃氣有限公司:

  為保障我市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促進天然氣上中下游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福州市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調整福州市城區(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城區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現行3.99元/立方米調整為4.27元/立方米。各燃氣經營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銷售價格的前提下與用戶協商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二、燃氣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清算和抄表等銜接,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福清市、閩侯縣可參照執行。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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