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制定福州市第一技師學院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的復函

榕發改價格﹝2021﹞26號
日期:2021-08-27 17:19 來源: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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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社局:

  你局《關于福州市人社局直屬單位福州第一技師學院申請提高住宿收費標準的函》(榕人社函[2021]110號)收悉。根據福州市第一技師學院改造學生公寓現在設備及配套管理服務的具體情況,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閩價費(2012) 567號 )規定,經研究,制定福州第一技師學院學生公寓(1號樓至4號樓)收費標準為850元/生·學年(含空調費),每間公寓居住人數不超過6人。

  福州第一技師學院應嚴格遵守《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收費使用省級財政部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費資金應及時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自覺接受發改、財政、市場監管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本函自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收取。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州市財政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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