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日期:2024-03-25 12:35 來源: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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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職責

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起草我市醫療保障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政策規定、規劃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工作,監督全市醫療保障基金收支、管理和運營。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醫保基金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開展基金績效評價,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四)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并制定相應的醫保支付標準。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醫藥服務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結算管理。

(七)制定并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指導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并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負責執行全國醫保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政策和費用審核、結算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牽頭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扶貧政策并組織實施。

(十)承擔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管理各項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應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古田支路53號醫保大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時)、2:30-6:00(冬令時)

郵政編碼:350001

辦公電話:0591-88609605

值班電話:0591-88609611

傳真:0591-88609605

服務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1-88609610

咨詢服務:

1.鼓樓管理部(福州市鼓樓區古田支路53號一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2.臺江管理部(福州市高橋路69號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一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3.倉山管理部(福州市倉山區閩江大道236-2號倉山區政務服務中心一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4.晉安管理部(福州市晉安區東二環泰禾廣場soho C5座二樓晉安區政務服務中心二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5.馬尾管理部(福州市馬尾區湖里路27號馬尾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6.長樂管理部(福州市長樂區首占鎮和諧路57號財富廣場長樂區政務服務中心(原區行政服務中心)二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7.福清管理部(福清市清榮大道166號市僑鄉博物館一層(市民服務中心D區)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8.閩侯管理部(閩侯縣甘蔗街道江濱路閩侯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一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9.連江管理部(福州市連江縣鳳城鎮文筆東路4號(五大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市民服務大廳一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10.永泰管理部(永泰縣城峰鎮劉岐村立塘66號萬冠雙子星大樓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11.羅源管理部(羅源縣鳳山鎮三中路9棟2號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二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12.閩清管理部(閩清縣梅城鎮溪濱路1號縣政務服務中心(原縣行政服務中心)四層)

業務辦理時間: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日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三、領導簡介

1. 余養挺(黨組成員、書記、一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黨員,在職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主持市醫保局黨組工作。

2. 葉玲(局長)

簡歷:女,漢族,在職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主持市醫保局行政工作。

3. 鄭毅(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黨員,在職大學學歷。分管倉山醫保局、福清醫保局、羅源醫保局,局基金監管處、機關黨委,市醫療保障服務行為監測中心、市醫療保障數據技術中心。

4. 陳政愛(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女,漢族,黨員,大學學歷。分管晉安醫保局、長樂醫保局、連江醫保局,局醫藥價格和采購處。

5. 吳衛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男,漢族,黨員,在職大學學歷。分管臺江醫保局、閩清醫保局、永泰醫保局,局辦公室、基金規劃和法規處,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醫保12345熱線、局網信辦。

6. 葉曉霞(二級調研員)

簡歷:女,漢族,黨員,在職中央黨校大學學歷。分管鼓樓醫保局、馬尾醫保局、閩侯醫保局,局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處。


 

四、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效能、信訪、信息、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因公出國(境)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后勤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課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資產管理、財務工作。按部門職責承擔醫保領域數字化工作、規劃和組織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牽頭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

 

基金規劃和法規處

    組織編制全市醫療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開展醫療保障形勢統計分析和中長期重大問題研究。承擔基金運行管理,負責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開展基金預算績效管理。承擔中央及省對地方醫療保障轉移支付績效評價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研究起草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普法教育、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行政復議答復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參保、籌資等政策并組織實施。

 

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處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待遇、統籌層次、關系轉移接續等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統籌實施全市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補助政策。牽頭擬訂生育保險、醫療救助、長期護理保險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市級醫療保障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及醫保支付標準。擬訂并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執行全國、省內醫保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政策,擬訂全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并組織實施。牽頭深化醫改中的醫療保障相關工作。

 

醫藥價格和采購處

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負責配合省局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動態調整、配送和結算管理政策并監督實施。配合省局組織藥品、醫用耗材價格談判和確認工作。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的價格制定、調整工作。擬訂市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并組織實施。建立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價格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

 

基金監管處

    負責全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協調基金審計、完善內控制度,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監管機制工作,牽頭負責醫療保障“放管服”和“好差評”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退休干部和隊伍建設等工作。

 

派出機構:福州市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長樂、福清、閩侯、連江、閩清、羅源和永泰醫療保障局。

 

直屬單位:

福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方案和政策,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資金管理,編制上報會計和統計報表。承擔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護險參保登記及醫療費用報銷、生育津貼發放等工作;承擔市本級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等具體工作;協助做好公務員醫療費用補助和特殊群體醫療服務工作。負責承擔全市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陽光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醫療器械)貨款結算工作,指導醫療機構、配送企業規范藥品和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結算;負責承擔市本級(含四城區)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定點健康體檢機構、異地聯網機構相關醫療費用結算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的銜接協調,擬定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護險參保業務經辦流程并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各縣(市)區管理部開展業務工作。

 

福州市醫療保障數據技術中心

    承擔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平臺運維技術支持及醫療保障數據的分析、評價、利用和信息化保障等工作。

 

福州市醫療保障服務行為監測中心

    承擔全市定點醫藥機構的服務協議履行情況評估等事務性工作;受委托承擔全市醫保違規行為投訴舉報受理具體工作,承接全市醫療保障服務行為監測、檢查等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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