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統計局

日期:2024-03-25 12:37 來源:福州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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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起草并組織實施統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劃及方案,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環境基本狀況、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社會經濟發展評價工作,參與績效管理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七)組織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縣(市)區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并組織實施,依法協助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縣(市)區、各部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按規定協管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監督管理由省及市撥款的全市統計系統的統計經費。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1座4-5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郵政編碼:350007 

  辦公電話:0591-83162100 

  值班電話:0591-83316941 

  傳真:0591-83162010 

  網址:http://tjj.fuzhou.gov.cn/ 

  服務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1-83316941 

  郵箱:yfzt530@163.com 

  三、領導簡介 

  1.楊航(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2.陳杰(福州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分管能源統計處、農村統計處。 

  3.黃壯志(福州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分管綜合統計處、國民經濟核算處、局普查中心、人事、意識形態工作,牽頭對接海洋經濟相關工作。 

4.陳暉(福州市統計局黨組成員、總統計師):分管貿易外經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牽頭對接數字經濟相關工作。 

5.洪瑋(福州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工業交通統計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牽頭對接民營經濟相關工作。

  6.曹壽全(福州市統計局二級調研員):分管人口統計處(社會與科技統計處)、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工作。 

  7.金昌勇(福州市統計局三級調研員):分管辦公室、統計執法監督局(政策法規處),負責依法行政、保密、檔案、平安建設、綜治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局績效管理、機關效能建設、“三新”統計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系福州新區經濟發展局、福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四、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人:龔元婷,聯系電話:0591-83162023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有關工作,協助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局機關退休干部工作。 

  2.統計執法監督局(政策法規處) 

  負責人:吳翔凌,聯系電話:0591-83162099 

  組織實施統計工作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造假及違法行為;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指導監督各地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起草有關統計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統計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辦理統計行政復議、應訴和相關法律性事務;承擔統計改革相關任務。 

  3.綜合統計處 

  負責人:王勇,聯系電話:0591-83162029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全局性統計業務工作。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開展預警監測分析;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參與績效管理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編印出版綜合性統計年鑒和《福州市情》、《福州統計月報》等統計資料;貫徹執行統計體制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和方案;擬訂全市統計調查計劃,管理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建設;進行統計分析。 

  4.國民經濟核算處 

  負責人:林鴻胤,聯系電話:0591-83162089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5.工業交通統計處 

  負責人:林巧麗,聯系電話:0591-83162059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基本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6.能源統計處 

  負責人:鄢志輝,聯系電話:0591-83162035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7.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負責人:蔡曉璐,聯系電話:0591-83162039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8.貿易外經統計處 

  負責人:葉平,聯系電話:0591-83162076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9.人口統計處(社會與科技統計處) 

  負責人:吳鵬,聯系電話:0591-83162051 

  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勞動工資、科技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協助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10.農村統計處 

  負責人:王珠琴,聯系電話:0591-83162057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11.服務業統計處 

  負責人:江心雨,聯系電話:0591-83162026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郵政等服務業的財務統計數據和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組織開展重要的服務業專項調查;組織指導、協調服務業統計工作;集中整理服務業統計主要指標;進行統計分析。 

  機關黨組織按《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設置。 

  (二)直屬單位: 

  福州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負責人:張舒迪,聯系電話0591-83162055 

  單位類別:正科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渠道為市財政核撥。 

  主要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我市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普查;組織實施基本單位和服務業的經常性統計調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并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問題;受委托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對普查資料進行開發應用等;承擔局有關統計計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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