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審計局

日期:2024-03-25 12:43 來源:福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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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方面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審計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并組織實施專業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級機關有關部門、縣(市)區黨委和政府、福州高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政府、福州高新區管委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我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負責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根據審計署和省廳的統一組織安排,對中央和省駐榕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榕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

  (十)與縣(市)區黨委和政府、福州高新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共同領導縣(市)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市)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及省、市相關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一)在審計署和省審計廳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全市審計信息系統。

  (十二)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 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2棟4-6層

  工作時間:

  1-5月,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8:00

  6-9月, 工作時間:8:30-12:00,15:00-18:00

  10-12月,工作時間:8:30-12:00,14:30-18:00

  聯系電話: 0591-83367954

  傳真號碼: 0591-83325448

  電子郵箱:  fuzhousj@163.com

  三、領導簡介

  1.林冬陽(中共福州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主管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人事教育等相關工作。

  主管處室: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人事教育處。  

  2.潘忠杰(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農業農村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

  黨組書記、局長外出期間,主持市審計局日常工作。

  3.林芳(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綜合業務、審計科研、財政金融審計等相關工作。

  負責綜合業務、審計科研、財政金融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綜合業務處、財政金融審計處。 

  兼任局新聞發言人。聯系市審計學會。

  4.林志強(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兼機關黨委書記)

  協助局長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分管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意識形態、機關黨委、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機關黨委、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處。

  協管處室:人事教育處。

  5.黃建忠(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副處級))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法規、電子數據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法規處、電子數據審計處。

  6.卓良東(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行政事業審計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福州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7.方韶玲(福州市審計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抓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企業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企業審計處。

   協管處室: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8.程建鋒(福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辦公日常事務、內部審計指導監督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辦公室、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

  聯系市內部審計協會。  

  9.洪光磊(福州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園區經濟審計等相關工作。

  分管處室:經濟責任審計處、園區經濟審計處。

   10.林光明(福州市審計局二級調研員)

  協助分管農業農村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相關工作。    

  11.余新彬(福州市審計局三級調研員)

  協助分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工作。 

  四、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電話: 0591-83362573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督查、機關效能建設等工作。承辦審計信訪舉報工作。負責管理審計經費和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政府采購、后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

  2、綜合業務處

  電話: 0591-83531691

  對國家及省、市有關重大政策以及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審計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相關工作,綜合分析與綜合利用審計成果。承擔審計項目的立項管理,編制全市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跟蹤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統籌整合全市審計資源,擬定年度審計項目人力資源配置計劃。承擔審計統計管理、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審計業務協調和監督審計事項整改工作。辦理審計結果公告。負責審計科研協調工作。

  3、法規處

  電話: 0591-83325451

  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本局及下級審計機關的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下級審計機關糾正違反國家及我省、我市相關規定作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承擔審計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相關制度等起草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承擔相關審計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4、財政金融審計處

  電話: 0591-83321362

  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縣(市)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市級和上級財政資金轉移支付情況。組織審計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地方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組織審計市級財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審計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我市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及相關情況。

  5、行政事業審計處

  電話: 0591-83312807

  組織審計市級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相關行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黨群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科學、教育 、文化旅游、體育等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6、企業審計處

  電話:0591-83367531

  組織審計市國資委、市級工業、交通、商務、糧儲等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中央、省屬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7、農業農村審計處

  電話: 0591-83316291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審計市級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海洋漁業等主管部門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協調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協作有關事項。

  8、社會保障審計處

  電話: 0591-83361137

  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縣(市)區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與健康等有關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9、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

  電話:0591-83400852

  組織審計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系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審計市級發展改革、城鄉建設、房管、人防、園林、城市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10、經濟責任審計處

  電話: 0591-83301329

  按規定組織開展對黨政主要領導、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領導人員以及縣(市)區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起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關配套制度。

  11、電子數據審計處

  電話: 0591-83366760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采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制定計算機審計業務規范,為各審計業務處提供計算機審計技術支持和保障。組織開展審計信息化建設。為局機關計算機、網絡系統應用提供技術服務。

  12、園區經濟審計處

  電話: 0591-83371690

  負責對福州新區、中國(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福州高新區及各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組織審計由福州新區、中國(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福州高新區及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等。

  13、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

  電話: 0591-83338904

  按規定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的相關資金和項目。審計市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有關主管部門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起草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有關配套規章制度。協調市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協作有關事項。

  14、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處

  電話: 0591-83352607

  組織開展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組織開展省、市重點項目推進情況的跟蹤審計。

  15、人事教育處

  電話: 0591-83533681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辦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組織干部教育培訓。負責特約審計員聘任和管理。

  16、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

  電話: 0591-83369173

  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質量。組織開展對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審計市審計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二)直屬單位

  1、福州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

  電話: 0591-83323765

  負責為市審計局抽查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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