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態環境局

日期:2024-03-25 12:56 來源: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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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的實施;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組織實施重點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處理有關跨縣(市)區環境污染問題;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防治陸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和監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結果。

(四)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托,對我市的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草案提出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規定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地方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定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協助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及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九)開展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保護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承擔環境保護的國際合作交流和對港澳臺合作交流工作。

(十)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東部辦公區8號樓5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令時(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時(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郵政編碼:350007

辦公電話:0591-88031672

值班電話:0591-83337710

傳   真:0591-83337710

網   址:http://www.cc774.com/zgfzzt/shbj/

服務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1-12345

三、領導簡介

1.林從宇(黨組書記、局長)

簡歷:男,漢族,1970年1月出生,福建連江人,1991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主持市生態環境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處。

2.張懷潮(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簡歷:男,漢族,1966年1月出生,福建連江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負責市紀委監委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3.王建波(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1969年8月出生,山東平度人,1989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閩侯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兼任市生態環境局新聞發言人,掛鉤聯系高新區生態環境局。

4.謝延風(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1970年6月出生,福建連江人,1992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倉山生態環境局、羅源生態環境局、辦公室、綜合處(規劃法規處)、機關黨委,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處。

5.陳烈雄(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1971年3月出生,廣東潮陽人,1989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晉安生態環境局、馬尾生態環境局、財務與監測科技處中監測科技工作部分、自然生態保護處、市生態環境信息中心。

6.鄭德源(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男,漢族,1966年11月出生,福建連江人,1989年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福清生態環境局、海洋生態環境處、行政審批處。

7.鄭明(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男,漢族,1964年3月出生,福建福清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臺江生態環境局、閩清生態環境局、核與輻射監管處(核應急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局維穩、反恐工作。 

8.孫偉(副局長)

簡歷: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福建福州人,1997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鼓樓生態環境局、長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處(環境督察處)中環境督察工作部分、大氣環境管理處、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9.林家密(二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1963年11月出生,福建福清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分管永泰生態環境局、土壤生態環境處。

10.鄭金武(三級調研員)

簡歷: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福建福州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在職大學學歷。

分管連江生態環境局、財務與監測科技處財務工作部分、水生態環境處(環境督察處)中水生態環境工作部分,兼任市河長制辦公室副主任。 

四、機構設置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  任:范洪鐸 

聯系電話:0591-83323569 

傳  真:0591-83337380

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系統各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信訪、政務公開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綜合處(規劃法規處) 

處  長:張恒明 

副 處 長:趙文 

聯系電話:0591-87905027

主要職責: 

組織擬訂全市生態環境規劃,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和其他部門綜合性規劃涉及生態環境內容。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編制和發布生態環境統計信息。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的綜合協調。參與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承擔市本級行政復議、行政處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監督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標準的執行。組織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開展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承擔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落實情況考核相關工作,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配合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機制。

3.財務與監測科技處

處  長:李子萌

聯系電話:0591-87115812

主要職責:

管理有關生態環境項目、資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監督系統各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等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的政策、規劃、規范。指導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預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和發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信息。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組織協調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4.自然生態保護處

處  長:詹華暉 

聯系電話:0591-87115820

主要職責:

擬訂并監督實施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政策、規劃、規范,協調開展生態保護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協調開展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相關工作。牽頭研究生態環境領域改革重要問題,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承擔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生態振興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物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5.水生態環境處(環境督察處) 

處  長:繆輝 

聯系電話:0591-87115819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水生態環境相關政策、規劃、規范。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市重點流域水及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監督指導全市主要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跨縣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調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迎檢和整改工作。

6.海洋生態環境處

負 責 人:高斌 

聯系電話:0591-87112403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海洋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油氣勘探開發和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污染損害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國家和省劃定海洋傾倒區。

7.大氣環境管理處  

處  長:林釗慧 

聯系電話:0591-87919313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惡臭、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規范。指導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組織開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并開展相關考核。組織擬訂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并按規定組織開展區域聯防聯控。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相關工作。承擔碳排放交易的綜合協調。承擔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具體工作。

8.土壤生態環境處

負 責 人:林鴻 

聯系電話:0591-83363584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以及固體廢物、化學品及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土壤等相關領域污染防治相關政策、規劃、規范。組織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開展相關考核。指導開展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擔土壤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組織開展全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現場監督檢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等工作,負責相關國際公約在本市的履約工作。 

9.核與輻射監管處(核應急處) 

處  長:何亮 

聯系電話:0591-83218263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起草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按規定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核安全與核事故的預防、應急、組織指揮相關具體工作,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承擔履行核安全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職責相應的責任。擬訂并具體實施核應急預案及核電廠場外應急計劃,對應急預案等落實情況開展督查。承擔核事故應急工作人員培訓,開展核安全、核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承擔市核電廠核事故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政府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10.行政審批處 

處  長:游莉 

聯系電話:0591-87337830 

主要職責:

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它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承擔行政服務窗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11.人事處

處    長:林秀敏

聯系電話:0591-83349649

主要職責:

承擔系統各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等工作。編制全市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機構垂直管理和干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和對臺港澳合作交流工作以及市際、市內區域合作等事宜。

12.機關黨委

專職副書記:楊帆

聯系電話:0591-87115813

主要職責:

1、協助局黨組加強對局系統黨的建設的領導;

2、協助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3、領導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群眾組織工作;

4、指導局系統各單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直屬單位:

1.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

支隊長:陳立

副支隊長:陳峘、張純燦、劉必雄、魏有杰

聯系電話:0591-87115802

主要職責:

(1)負責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

(2)負責全市土壤、危險廢物、固體廢物、飲用水源地、非法排污口、機動車排氣污染等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3)牽頭組織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以及因開發土地、礦藏等造成生態破壞相關執法工作。

(4)負責開展跨區域、跨流域和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承辦上級部門交辦或有關部門移送的生態環境違法案件。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和監測聯動;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6)牽頭組織生態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組織對破壞生態環境事件、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等調查處理;負責受理生態環境執法方面的信訪和投訴。

(7)負責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和考核評價,組織開展環境執法稽查工作。

(8)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能力、標準化建設和執法人員崗位培訓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執法信息公開工作。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市生態環境信息中心

主  任:趙志剛

副 主 任:肖  鄭、曹建利

聯系電話:0591-87337803

主要職責:

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信息數據匯聚共享及信息化網絡(應用)系統建設、運行維護等相關技術性、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財務信息平臺數據調度、審查分析、會計電算化核算、內控制度信息化等相關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3.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主    任:陳楊煬

副 主 任:朱衛新

聯系電話:0591-87327921

主要職責:

承擔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相關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4.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負 責 人:張純燦(掛職)

副 院 長:周亮進、冷東梅、應傳友、劉東航

聯系電話:0591-87332843

主要職責:

承擔環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技術和污染工程設計等綜合性環境科學研究及環境保護咨詢服務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環境影響后評估報告、規劃環評文件和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報告的技術審核工作;承擔我市排污權儲備相關技術性、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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