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南湖公園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榕發改審批〔2025〕156號
福州市城鄉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申請審批南湖公園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榕建總市政〔2025〕1206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辦理告知單(編號:GZ2025CJ00440號)精神,經研究,原則同意南湖公園工程項目建設,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南湖公園工程(項目代碼:2503-350100-04-01-384957)
二、項目建設地點: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永南路南側綠地
三、項目單位:福州市城鄉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南湖公園工程總用地面積256271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園區道路、橋梁、景觀綠化、配套建筑、給排水、電氣及照明等工程。
五、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
項目估算總投資10783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5363.0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0517.08萬元(含建設用地費66860.13萬元)、預備費1951.00萬元。所需資金由企業自籌結合財政統籌予以解決。
六、建設工期:24個月
七、招標事項: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均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其招標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
八、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單位委托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并委托對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進行評估,評估結論為低風險等級。福州市園林中心已出具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等級為低風險的審核意見。請項目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九、其他要求:請項目單位據此批復,并根據評估報告和專家組意見,進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報我委審批。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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