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前錦車輛段配套道路工程項目建議書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榕發改審批〔2025〕116號
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申請審批前錦車輛段配套道路工程項目建議書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榕地鐵建〔2025〕35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辦理告知單(編號GZ2025CJ00469號),經研究,原則同意前錦車輛段配套道路工程建設。具體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前錦車輛段配套道路工程(項目代碼:2506-350100-04-01-940207)
二、建設地點: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
三、項目單位: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四、建設規模和內容
項目南起前錦車輛段次1出入口,向北順接現狀城峰路,長52.12米、寬10米。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估算總投資313.47萬元,其中工程費148.43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6.54萬元(含建設用地費80萬元),預備費為28.50萬元。項目建設資金為福州市軌道交通4號線項目資金總盤中統籌安排。
六、建設工期:3個月
七、招標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項目單位申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均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其招標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
八、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項目單位委托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并委托對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進行評估,評估結論為低風險等級。倉山區人民政府同意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等級為低風險。請項目單位認真落實各項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九、其他要求
請項目單位據此批復進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組織實施。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