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5年廣州專場醫療引才公告

日期:2025-11-19 18:00 來源:市衛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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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州市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十條措施》(榕政辦規〔2024〕23號)“簡化優秀人才招聘流程。建立引進名校畢業生‘快速通道’,通過‘榕博會’‘好年華 聚福州’等平臺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核、供需見面等方式,引進博士、醫學類‘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和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不設參考人數與錄取人數比例限制,由市屬衛生健康單位直接考核確定”等相關規定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福州市第一總醫院、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福州市中醫院、福建醫科大學孟超肝膽醫院等市屬醫院,因工作需要將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福州市2025年廣州專場醫療引才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18周歲以上,38周歲及以下,招聘單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一覽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首日。

(六)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2026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單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資格條件的,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七)博士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三、資格認定起止日期

報考者應提交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首日前取得(2026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推遲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其他未予說明的事項,均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式

經福州市衛健委官網(http://www.cc774.com/zgfzzt/

swjw/fzwj/)預報名和現場報名、資格審核,在市衛健委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在廣州組織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考試,通過的考生與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待體檢、考察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五、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市衛健委官網發布,招聘后續通知、公告發布的信息公開渠道為招聘單位網站。

六、報名辦法

采取線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符合崗位條件的方可報名,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一)網絡報名

廣州專場報名考生于2025年11月23日20:00前掃碼填寫報名信息。


(二)宣講對接會現場報名

2025年11月25日中山大學宣講會現場報名(時間:09:30-12:00)。

(三)資格審核

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考生需依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

2025年11月25日中山大學宣講會現場審核(時間:11:00-15:00)。

七、考試

本次考試免筆試,考試方式采取面談考核。

時間:2025年11月25日

地點:廣州中山大學

(一)面談考核成績總分均為100分,合格線設置為70分,平均成績計算方法為五名評委評分總和取平均分(除以五),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參加面談考核人員及考核時間、地點等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依據報考崗位要求提供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進入面談考核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的,應在面談考核前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確認并報備。

(三)對于考試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時,由面試評委現場出一道題加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八、簽定就業協議

通過面談考核的應聘考生與用人單位現場簽定就業協議,因故自行放棄簽定就業協議資格的,按面談考核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九、體檢

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均須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體檢。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不得在用人單位對報考者進行體檢。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無特殊原因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考察

用人單位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十一、聘用

用人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報市衛健委審批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單位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有關事項

(一)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二)報考者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導,市衛健委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市衛健委紀檢監督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3257707。


附件:福州市2025年廣州專場醫療引才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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