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置沿革

日期:2025-09-25 16:03 來源:方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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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屬“七閩之地”。

  春秋戰國屬越地,越王勾踐后裔無諸自立為閩越王。

  秦屬閩中郡,廢閩越王無諸為君長,以其地位閩中郡。

  漢為閩越國都東冶。漢高祖五年(前202),復立無諸為閩越王,都東冶;元鼎六年(前111),立冶縣,屬會稽郡,為福建建縣之始;建安八年(203),東冶縣分侯官(今福州)、建安、南平、漢興、建平五縣。

  三國屬建安郡,吳永安三年(260),置建安郡,侯官縣屬建安郡。

  晉屬晉安郡,太康三年(282),置晉安郡,領侯官、原豐、羅江、宛平、溫麻、晉安、同安、新羅八縣。

  南朝屬晉平郡、晉安郡。宋泰始四年(468),改為晉平郡,領縣侯官、原豐、羅江、晉安、溫麻;陳永定年間,增置閩州,領晉安三郡;光大二年(568),改為豐州,州治在晉安郡。

  隋屬泉州、閩州、建安郡。開皇九年(589),改豐州為泉州;大業二年(606),改泉州為閩州;大業三年(607),改名建安郡,領縣閩縣、建安、南安、龍溪,郡治在閩縣。

  唐屬建州、泉州、閩州、福州。武德元年(618),改建安郡為建州;武德六年(623),析置泉州,州治在閩縣;圣歷二年(699),改泉州為閩州;開元十三年(725),改閩州為福州,福州之名由此開始。天寶元年(742),改為長樂郡。乾元年間(758—760),復為福州。領縣閩縣、侯官、連江、長溪、長樂、福唐、古田、永泰。

  五代為長樂府。后唐長興四年(933),閩王延鈞稱帝,建立閩國,

  升福州為長樂府,立為國都。

  宋為福州。雍熙二年(985),設福建路,領福州、建州、泉州、漳州、汀州、南劍州、邵武軍、興化軍,福建遂有“八閩”之說;福州領縣閩縣、侯官、懷安、長樂、福清、古田、永泰、連江、閩清、長溪、寧德、羅源;南宋德祐二年(1276),益王趙昰在福州稱帝,升福州為福安府。

  元為福州路。元初隸屬江浙行省;至元十五年(1278),置福建行省,治所在福州路,后又并入江浙行省;大德元年(1297),改福建行省為福建平海行省;大德三年(1299),改為福建宣慰使司都元帥府,隸江浙行省;至正十六年(1356),復為福建行省。

  明為福州府。洪武元年(1368),改福州路為福州府,屬福建行省;洪武九年(1376),屬福建布政使司,領縣閩縣、侯官、懷安、長樂、連江、福清、古田、永福、閩清、羅源、福安、寧德;成化九年(1473),劃福安、寧德兩縣,置福寧州;萬歷八年(1580),廢懷安縣。

  清為福州府。順治二年(1645),南明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稱帝,升福州為天興府,號“福京”;順治三年(1646),復稱福州府,屬福建布政使司;康熙年間(1662—1722),改福建布政使司為福建行省,領閩縣、侯官、長樂、連江、福清、古田、永福、閩清、羅源、屏南十縣。

  1912年,廢府治,閩縣、侯官兩縣合為閩侯縣,福州地區屬閩侯縣。1933年,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建都福州。1944年,閩侯縣改為林森縣。1946年,正式成立福州市,為福建省會。

  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下設鼓樓、大根、小橋、臺江、倉山5個區。同年9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行政區域劃分,全省劃為8個專區、2個市,福州列為省轄市,福建省省會。同年底增設鼓山、洪山2個區。1950年6月,設蓋山區;次月,設水上區。1952年2月,增設新店區。同年12月,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郊區行政辦事處(以下簡稱市郊辦處),下轄鼓山、蓋山、洪山、新店4個區。1955年5月,撤銷鼓山、洪山、新店3個區建制,其所轄鄉鎮由市郊辦處直接領導。1956年5月,撤銷大根區,并入鼓樓區;撤銷小橋區,并入臺江區;撤銷水上區,并入倉山區。同年6月,撤銷蓋山區建制。1957年11月,撤銷市郊辦處。1958年11月,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1959年8月,閩侯縣劃歸閩侯專區。1960年1月,閩侯縣馬尾公社劃歸福州市,設馬尾區。1962年1月,馬尾改歸福州市郊區。1963年8月,連江、羅源兩縣劃屬閩侯專區。1968年8月,福州市人民委員會撤銷,成立福州市革命委員會。同年9月,鼓樓區改名紅衛區,倉山區改名朝陽區。10月,臺江區改名赤衛區。1970年5月,馬尾再度建區。1973年7月,閩侯縣劃歸福州市管轄。1975年5月,恢復郊區。同年7月,析近郊的紅衛、赤衛、倉山等公社,設立蔬菜區。1978年2月,蔬菜區改稱環城區,馬尾復歸郊區。同年4月,紅衛區復名鼓樓區,赤衛區復名臺江區,朝陽區復名倉山區。1980年2月,福州市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福州市人民政府。各區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區人民政府名稱。各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原名,稱街道辦事處。1982年8月,撤銷環城區,所屬洪山、臺江、倉山、新店、建新等公社劃歸郊區;同月,從郊區析出馬尾鎮和馬尾公社設立馬尾區,直屬福州市。1983年7月,長樂、連江、福清、永泰、閩清、羅源、平潭等7個縣劃歸福州市管轄。1984年4月,實行政社分開,郊區各公社先后改組為鄉、鎮。1990年12月,福清縣改為福清市(縣級市)。1994年,福州市轄鼓樓、臺江、倉山、馬尾、郊區5個區,閩侯、連江、長樂、福清、永泰、閩清、羅源、平潭8個縣(市)。1994年2月,長樂縣改為長樂市(縣級市)。2009年7月,設立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同年9月,平潭縣與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實行“政區合一”(行政區+實驗區)混合型管理模式。2012年2月,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更名為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升格為正廳級機構。2017年11月,長樂撤市設區,福州轄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長樂6個區,閩侯、連江、羅源、閩清、永泰、平潭6個縣及福清1個縣級市,至2024年12月31日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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