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不居的學者高夢旦
淡于榮利 崇尚實用
高夢旦的先世為長樂大族,富甲一縣,到了高夢旦這一代已中衰。他的兩位胞兄:長兄嘯桐(名鳳岐),是桐城派古文學家,壬午(1882年)科舉人,其后官至太守;次兄子益(名而謙),法國巴黎大學畢業,精通法文,蜚聲外交界,曾任駐意大利公使、外交部次長。高夢旦自幼聰明,由其母口授四書五經,未外出求學,稍長,嘯桐教他作文。16歲喪父,所以,他侍奉長兄好像父親、老師。
高夢旦生長在這樣的家庭里,卻淡于榮利。偶應童子試,得補博士弟子員。當時,他如果想進入仕途是很容易的事。但他以教讀、筆耕自給,生平好為實用之學,所作的文章,自創“寫實體”。他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署名“崇有”或“崇”“有”,系取自晉哲學家裴頠(267—300年)之《崇有論》,以矯正時俗浮虛為己任。他認為“凡人只須一名可耳,既有名,又有字,與人與己兩不便,不若廢之。”所以,他的名片只有“高夢旦”三字,籍貫既署省又署縣,與當時的人用的名片大不相同。那時,梁啟超創辦《時務報》于上海,夢旦投稿論廢除跪拜之事,梁讀后,大為嘆服,十分賞識。從此,有書信往來。
立下宏愿 素教科書
高夢旦一生崇尚實務,且熱愛真理、信仰科學、反對清談。1902年,求是書院改為浙江大學堂,聘高夢旦為教習。翌年,大學堂選派學生10人赴日留學。高夢旦任留學監督,率學生東渡。在日本年余,他考察日本所以會興盛的原由,主要是興教育,而教育的根本在小學,因此發編輯小學教科書之志愿,解職而歸。
1903年春,商務印書館根據教育家蔡元培的計劃,編輯小學教科書,張菊生(元濟)任編譯所長。是年冬,剛好高夢旦回國,就聘請他到該所任國文部長。他對于小學國文教科書,先定全部計劃,然后著手編輯,采用合議制,出席者除高夢旦外,還有蔣維喬、張菊生、莊百俞等。由任何一人提出一原則,共認為有討論價值者,彼此辯論,不厭其詳,第一冊初稿完成,高夢旦每天下班就帶在身上,遇到知己朋友,就向其求教,請其批評。那年代文人自己撰文。大多不愿他人增損一字。高夢旦卻認為一人見識有限,必須互相批改,以求完善。國文部在他領導下,形成了這種好風氣。彼此水乳交融,毫無成見。第一冊出版后,不到兩周,即洛陽紙貴,不脛而走。歷時兩年,最新初等小學國文教科書全稿完成,被教育界采用者十余年。接著,修身、歷史、地理、唱歌、字帖等教科書,同時并出。高夢旦晝夜勤勞,周密計劃,延攬人才,分任編輯。教科書由小學擴展至中學、師范。全國學校,多數采用。這是他在商務印書館的第一步成功。
后來,商務印書館日益擴充,張菊生主持總公司,高夢旦擔任編譯所所長。鑒于時代進步,舊法已不適用,高夢旦創議翻譯日本法規大全,以閩縣劉子楷為主編,三載成書,銷數僅次于教科書。他還參與創辦《東方雜志》,主持印行閩縣林紓、侯官嚴復所譯著叢書。
倡編新辭書 改革檢字法
那時,教育既興,人們漸漸重視科學,而學術研究,必須有好的工具書。以往的字典,已不適于時代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缺包羅中外古今典故、辭語等之新型字典、辭書。高夢旦有鑒于此,倡議編《新字典》《辭源》,在編譯所中另設辭典部,聘請陸偉士負責,而高夢旦幾乎沒有一天不參與這項工作。為了編好辭書,他常與陸偉士商議、爭辯,就像編國文教科書時那樣認真。《新字典》先出,《辭源》經數次易稿,費時8年,方始成書。出版之后,也像教科書那樣受到歡迎,銷路很廣,至今仍被學術界所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高夢旦首創部首改革法。他有感于我國漢文文字太繁,認識不便,早年與勞乃宣研究漢字改革方法,往復討論,積累了許多書稿。他提倡簡筆字,作有《簡字方案》。他又感到《康熙字典》檢字困難,經長期苦思力索,創為百部部首法,將《康熙字典》中的214部按字形相近者合為80部首,并確定其上下左右部屬,成為后來的“四角號碼”,檢字法的雛型。
求賢讓賢 功成不居
五四運動以后,新文化、新思潮逐漸傳遍全國。高夢旦認為自己不識“旁行文”(橫寫的外國文字)不適于編譯所所長之職,曾對蔣維喬說:“公司猶國家也。謀國者不可尸位,當為國求賢……若不為公司求繼起之人,如公司何?”于是,他親赴北平,拜訪胡適之,邀其屈就編譯所所長。胡適之感其誠,在暑假南下抵滬試辦數月,自覺才性不宜,力薦其師王云五以自代。王云五到任后,高夢旦退居出版部長,讓王云五能更好地發揮其才智,而自己盡力幫助他。
高夢旦經過十多年的研究,覺得“四角號碼”檢字法比以前簡便得多,但還不夠成熟。他發現王云五也有興趣研究檢字法,便把自己苦心鉆研“四角號碼”的所有原稿供王氏參考。王云五就在他原稿的基礎上加以改進補充,但在這過程中,高夢旦與王云五之間時常面商或電商,終于在1926年獲得成功。所以,王云五在《四角號碼檢字法》單行本出版時,特于書首指出:“高夢旦為本檢字法附角之發明者。”高夢旦于《四角號碼檢字法》單行本中亦作有序言,重點在于“改革”之論述,對于自己的稿讓于王云五之事,序中只字未提。
此外,如度量衡制度之改革、電碼省便之方案,高夢旦都有新的創意,供獻于有關當局,得到采用,使許多人受益,而他既不向他人提及,撰文亦多不留底稿。他在商務印書館工作25年,自己要出書是很容易的事,但他所刊行自己的著述,僅《十三個月歷法》《泰西格言集》兩小冊而已。
1928年,高夢旦(虛齡)60歲,向公司告老,董事會一致挽留,他堅持己見,但自任董事如故,盡力于公司如故。他一生對我國發展文化教育事業做出很大貢獻。功成而不居,像高夢旦這樣的學者實在是很難得的。王云五曾說:“胡適之先生稱他為現代圣人之一,絕對不是過分。”與高夢旦同事很久的莊百俞則說,高夢旦“素持成功不必自我,成名不必在我之旨。古之人,不可及也!”
(陳松溪)
(來源:《可愛的福州叢書之三 福州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