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全省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績效考核的通知》(閩政辦函〔2022〕42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度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大數據服務中心對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進行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二季度檢查全市政府網站62個,含市直部門49個、高新區管委會1個,縣(市)區12個,合格率為100%;二季度檢查已備案政務新媒體414個,其中微信公眾號305個、新浪微博45個、今日頭條12個、抖音短視頻12個、移動客戶端3個、微信小程序17個、微信視頻號15個、其他平臺37個,合格率為100%。
政府網站方面:馬尾區信息公開全面及時;長樂區及時糾正歷史信息表述問題。市城管委、市城鄉建設局長期保持高頻率更新;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有力保障主站重點專題專欄。
政務新媒體方面:重要信息轉載率較一季度有明顯提升,有26家市直單位、4個縣(市)區重要信息轉載率達到100%。
二、存在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二季度全市各級各部門能按照省、市考核要求,履行主管主辦職責,基本實現常態化運維與監管,并為市政府門戶網站提供了內容保障。但在檢查中也發現個別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存在一些問題:
(一)網站方面
1.大部分縣區政府網站未開設“回應關切”專欄;閩清縣政府網站“機構職能”欄目缺失聯系方式信息。
2.市財政局、國動辦、水利局、文物局二季度未開展網上調查和民意征集,市國有房產中心“關于古厝修繕保護的網上調查”未發布結果反饋。
(二)政務新媒體方面
1.運營管理不到位。一是個別政務新媒體信息審核把關不夠嚴,出現嚴重表述錯誤。二是部分市直單位和縣(市)區的政務新媒體未與網站同步發布政策解讀。
2.省里重要信息轉載不及時。二季度仍有部分單位重要信息轉載率未達到100%(詳見附件1、附件2)。其中,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福州禁毒”、“福州網警巡查執法”,新浪微博“福州網警巡查執法”,今日頭條“福州網警巡查執法”等賬號今年1月至6月的轉發率為0。
3.政務新媒體賬號開設未備案。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未經報備擅自開設微信小程序“福州民族宗教”。
三、整改要求
1.做好政府網站標識申請備案。一是市直各部門要在本部門網站標準化頁面改版上線之前,完成政府網站“黨政機關網站標識碼、二級域名(ICP)備案、公安機關備案”申請及掛標工作。二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15〕15號)及近期省政府辦公廳檢查要求,市國資委網站、福州采購網、福州公共交易資源網需納入政府網站普查范圍。上述網站應于2023年8月底前按規定申請并加掛政府網站標識碼。
2.定期自查核對辦事指南信息。各單位應定期自查政府網站辦事指南事項信息,特別要檢查“是否進駐政務大廳”與“辦理地點”、“審批結果名稱”與“審批結果樣本”、“辦理流程”各環節累計辦理時限與“承諾辦結時限”、“承諾時限”與“承諾時限說明”等信息是否一致。
3.加強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內容建設。嚴格執行信息發布審核機制,堅持分級審核、先審后發,落實日常檢查工作,避免表述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等問題,尤其是轉發的信息,務必確保內容準確無誤。
4.推進政務新媒體與政府網站數據互聯共享。一是已入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市直單位開設的微信公眾號需提供辦事服務和便民查詢服務;二是各單位政務新媒體要與本單位政府網站同步發布政策解讀信息,其中文字解讀稿應和網站保持同一天發布,且發布時間不早于文件發布時間,圖片解讀稿應在網站發布后一周內發布。
5.進一步提高政務新媒體對重要信息的轉載率。各單位要及時關注福建省政務新媒體監管平臺下發的通知短信,對于上級要求轉載的重要信息必須100%轉載,并且要及時登錄平臺查看轉發數據是否已采集,如發現已轉發但未被采集的,要自行手動修改狀態。市公安局要重視此項工作,認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本單位政務新媒體對重要信息的轉載率。
6.加強政務新媒體備案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及時掌握本地區本單位政務新媒體賬號的開設情況,做好備案登記工作。新開設賬號要先登錄福建省政務新媒體監管服務平臺進行預備案申請,待預備案申請通過后再開通賬號。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應就未經報備擅自開設政務新媒體賬號做出說明,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8月15日前書面報告市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