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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市中心城區公租房政策規定,公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條件設置標準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經征詢統計部門數據,我市中心城區2024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0758元。據此,現將我市中心城區公租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條件調整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單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上述標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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