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城鄉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0-11-06 17:01 來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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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城鄉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榕政辦〔2020〕106號),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重點內容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房屋結構安全事關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今年3月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發生后,我市立即開展了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對全市所有房屋進行了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安全結構隱患及時進行了整治,成效明顯。同時,閩政辦〔2020〕4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2020年9月16日印發實施;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福州市房屋結構安全管理辦法》2020年8月27日公布、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對此,為了更好地鞏固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成效,加快完成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剩余重大隱患房屋整改整治,建立常態化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機制,完善房屋安全治理體系,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榕政辦〔2020〕106號《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城鄉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對接下來的排查整治工作進行規范明確,將房屋安全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往縱深推進,切實保障全市城鄉房屋使用安全。

  二、主要內容

  《關于進一步深化全市城鄉房屋結構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主要是為了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完善和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和社會主體責任落實,建立常態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一樓一檔”“健康綠碼”,徹底消除各類房屋結構安全隱患。主要內容有:

  一是總體目標要求,包括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二是重點治理對象,包括未經正規設計施工的房屋(不含農村低層自住住宅),人員密集場所,鋼結構房屋,城中村、城鄉接合部、鄉鎮鎮區、農村用于生產經營出租的自建房,未經有相關資質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加固的隱患房屋,暫時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隱患房屋六大類。

  三是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聚焦重點、持續消除隱患,建章立制、強化常態管理,疏堵結合、有效消化難點三項主要工作。

  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職責分工,強化要素保障,強化督查指導,強化技術支撐,強化宣傳引導六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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