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 FZ00113-1000-2025-00093
- 主題分類: 無
- 發文機關: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6
- 標 題: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轉發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榕人社培〔2025〕24號
- 發布日期: 2025-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現將《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25〕3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數量。根據閩人社文〔2025〕32號文件精神,本年度全省評審遴選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產業鏈頭部企業實訓基地)70個 ,其中我市可推薦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12個。
二、推薦流程。各企業根據申報條件,向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報送。各縣(市)區人社部門牽頭組織初審,初審通過后向市人社局、財政局報送。市人社局牽頭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市人社局、財政局研究審定、公示后報送省人社廳、財政廳。
三、重點要求。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申報主體為企業,優先支持工信部門公布的現有龍頭企業、龍頭培育企業和我市六大千億產業集群重點企業等,申報企業須具備開展企業自主評價的資質或條件,已建成國家級、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不重復申報。2024年已建的產業鏈頭部企業實訓基地,提供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具體名單和半期工作總結,經各縣(市)區人社、財政部門蓋章確認后,隨同新建基地備案材料一并報送市人社局、財政局。
四、申報時間。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請于6月10日前將項目申請表、項目實施管理辦法、項目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等申報材料報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市直有關部門應在6月5日前報送主管部門蓋章確認后再報送。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 紙黑白打印(復印),確保文字和圖片清楚清晰,裝訂簡單簡潔。電子版發至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林 艷 楊曉偉
聯系電話:0591-83531195
電子郵箱:fzrsjzjc01@163.com
聯系地址: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東部辦公區1號樓923室 )
附件:1.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申請表
3.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匯總表
4.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進度情況表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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