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細則><“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的通知(榕政辦規〔2022〕6號)、《關于開展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申報的公告》(榕人社綜〔2023〕213號),經初審、復審、市第4次人才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公示無異議,現將獲得我市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的陳虹等536戶保障家庭予以公布(名單見附件)。另有2戶保障家庭成員發生變更,另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資格人員名單
福州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章)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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