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防空警報設備維護工作,現根據有關規定,就采購警報器配件項目進行自主詢價采購工作,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有關事項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 項目名稱:采購警報器配件項目
(二)項目預算(最高限價):5.6萬元
(三)采購方式:詢價
(四)中標方式:在滿足技術指標的前提下,報價最低者中標
(五)安裝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城區指定位置
(六)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90日歷天內安裝調試完畢
(七)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6項條件(按要求提供投標聲明及承諾函)。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采購貨物需求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報價單。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文件應包含: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2.《采購警報器配件項目報價單》(加蓋公章);3.投標材料中需提供《不存在與參加本項目的其它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承諾書》;4.在本項目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的信用信息結果網頁打印件或完整截圖。(以上資料一式三份均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密封并于密封處及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4日18:00,逾期將拒絕接受。
(三)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福州市鼓樓區倉房街37號市人防指揮所管理中心。
五、開標時間及評標方法
(一)本項目開標時間為2025年12月25日15:30(北京時間),地點為福州市人民防空指揮所管理中心三樓會議室;
(二)采用的評標辦法為最低價評標價法;
(三)投標人開標時不在現場的,視同認可開標結果;
(四)若各家供應商的投標報價相同,由采購單位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
六、結果公示
本次采購中標結果將在福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官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未中標單位不另行通知。
七、合同貨款支付方式
相關設備按照合同約定安裝調試無誤,并經過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撥付至中標方指定賬戶。
八、其他要求
(一)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所有參與報價過程的有關費用;
(二)投標方提供合格的報價,即視為向我中心發出邀約,報價經我中心確認即視為承諾生效。確定的供應商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我中心聯系合同簽訂的相關事宜,并按照公告的具體項目要求與我中心簽訂合同,否則我中心保留追究投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的法律權利。
九、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羅永鋒
聯系電話:0591-88281055
福州市人民防空指揮所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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