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局、財政局,高新區經發局、財政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引導和支持企業增強技術創新能力,根據福州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辦〔2020〕114號)和《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榕經技術〔2017〕1999號)精神,決定開展2024年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報告期年度企業盈利;
(二)企業在行業中具有較好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較高創新水平;
(三)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動力機制和運行機制,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四)技術中心必須有專屬空間,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400萬元(軟件企業不低于300萬元)。原則上計入技術中心賬戶上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50%以上應集中在技術中心場地內使用;
(五)企業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報告期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簡稱研發經費)支出額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按照企業規模劃分為3檔:主營業務收入1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為2.0%,主營業務收入2億-10億元(含2億元)的企業為2.5%,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以下的企業為3.0%,且不低于400萬元(軟件企業不低于500萬元);
(六)企業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25人;
(七)企業有較為健全的財務管理體系,技術中心需獨立建帳核算;
(八)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報材料
(一)《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參見《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附件);
(二)《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材料》及以下相關材料(參見《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附件):
1.《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數據表》;
2.相關統計報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國統字〔2022〕90號)、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國統字〔2022〕90號);
3.相關財務報表: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評價指標的相關材料:《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技術中心高級專家、博士和碩士信息表》《技術中心外部專家信息表》《企業全部研發項目信息表》《企業有效發明專利信息表》《企業近三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信息表》《最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標準信息表》《國家級(省、市)研發平臺信息表》《國家(國際組織)認證實驗室和檢測機構信息表》《獲國家(省、市)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進步獎等項目信息表》《獲國家(省、市)馳名(著名)商標和名牌產品信息)》,研發設備歸集表等附表;技術中心高級專家、博士、碩士和外部專家,專利信息,主持和參加制定的標準,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平臺、實驗室和檢測機構,中國質量獎、省、市政府質量獎,中國馳名商標,福建省著名商標,福建品牌等證書復印件;
(三)信用承諾書(見附件1);
(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申報流程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縣(市)區工信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對申報企業的信用狀況及提交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查,并到企業現場進行核查;對提供復印件的應核對原件并加蓋工信部門核對章,并加注核驗人簽名和核驗日期,確保與原件一致。
2.縣(市)區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應在《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數據表》上簽署“已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基本條件,企業未進入誠信黑名單,同意推薦”的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3.項目申報需同時通過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報送所在地工信部門。
4.項目應在4月30日前完成惠企系統縣區初審、聯合財政會簽等工作,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并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四、有關事項
1.申報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企業提供虛假材料和數據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被撤銷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的,企業自撤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認定。
3.企業的申報材料采取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版兩種;紙質申報材料一律采取膠裝形式,按以上所述順序裝訂成冊,在封面注明所申報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申報時間等,一式2份(分別報送市工信局1份、市財政局1份);電子文檔由推薦所在地工信部門匯總后發送至郵箱: jsjbc2013@163.com。
4.各縣(市)區工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推薦企業名單,推薦意見正式聯合行文2份(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一份,隨附《2023年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及企業申報材料,于4月30日前報送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5.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由市工信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6.聯系電話:
福州市工信局技術進步處 聯系電話:83258376
福州市財政局企業處 聯系電話:87116766
附件:1.信用承諾書
2.2024年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1
信 用 承 諾 書
本公司自愿申報2024年度“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事項,符合申報通知要求,并承諾企業信用良好、在申報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所提供的申報材料及附屬附件真實、合法、有效。如違反承諾,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并愿意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本《信用承諾書》同意向社會公開。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企業:(蓋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福州市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
填報日期:2024年 月 日
序號 |
企業名稱 |
主營業務收入 (萬元) |
報告期研發經費支出(萬元) |
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 |
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人) |
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萬元) |
是否軟件企業 (是/否) |
2023 年度是否盈利(是/否) |
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是否存在不良記錄(是/否) |
是否工業企業 |
1 |
||||||||||
2 |
||||||||||
3 |
||||||||||
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