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局、財政局,高新區經發局、財政局: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辦〔2020〕114號)文件精神,現開展2024年市級產學研項目補助和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勵資金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產學研專項
1.支持重點與補助標準
企業與境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需求,以突破重大產品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實現產業化為目標;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需求,采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所實施的聯合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對已實現產業化的聯合開發項目,且企業支付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合作費用達2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支付金額的50%對企業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
2.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和項目實施能力。
(2)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創新性,涉及的知識產權歸屬明晰,能有效帶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我市企業與院士團隊聯合開發的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與高技術產業分類的項目優先。
(3)項目由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擔,聯合開展實質性的技術開發合作,并已簽訂規范技術合同(合同需明確各自承擔的任務、研發經費投入比例、研究成果歸屬、項目起止年限等內容)。
(4)項目應于2023年度完成并實現項目產品產業化及銷售收入,支付給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費用不低于20萬元(含)。
(5)同一企業可申報多個項目。
(6)同一企業與多個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項目,在符合其他條件的前提下,累計支付給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費用不低于20萬元(含)的,可以申報。
3.申報材料
(1)信用承諾書;
(2)2024年產學研聯合開發項目申報表;
(3)產學研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4)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5)企業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簽訂的申報項目技術合同復印件;
(6)提供企業支付合作方費用的證明材料(發票和匯款單);
(7)提供項目結題驗收報告,以及產品產業化與銷售收入證明材料;
(8)其他有關說明文件,如申報單位技術開發能力、項目相關知識產權、專利等證明材料。
二、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勵
1.支持重點與獎勵標準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評審獎勵辦法的通知》,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其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制的新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品結構調整方向,質量性能穩定可靠,技術水平先進,市場競爭力強,形成一定銷售規模,申報前一年度申報產品(單一型號)銷售收入達一千萬元以上,近三年內獲得與申報產品相關的專利,具有較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工業產品(不含軟件產品)均可申報福州市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與高技術產業分類的企業產品優先。福州市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6項,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2.申報條件
(1)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方向;
(2)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2021年至2023年期間獲得國家相關專利知識產權證書(以頒發專利或知識產權證書時間為準);
(3)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4)產品市場占有率居國內同行業前列;單項申報產品2023年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具有良好的市場推廣前景。
3.申報材料
(1)信用承諾書;
(2)福州市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申報表;
(3)申報產品2023年度銷售列表;
(4)產品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應提供標準名稱及其編號;執行企業標準的,應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檢測報告:由通過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三年內的檢驗合格報告;
(6)該產品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的相關佐證材料(查新報告或鑒定意見等)的復印件;
(7)2023年度企業會計報表;
(8)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申報產品照片(含能體現產品名稱和規格型號的包裝、銘牌或產品說明書等);
(9)專利證書、獎勵證書等能說明該產品創新及知識產權狀況的相關佐證材料。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
1.項目申報單位按屬地原則向福州市轄區內各縣(市)區工信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紙質申報材料一律采取膠裝形式,按以上所述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申報材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項目申報單位公章,確保與原件一致)。其中,封皮規定產學研項目為黃色、優秀創新產品為藍色,在封面注明所申報專項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手機、申報時間等;書脊從上至下依次標明申報項目類別、企業名稱及所屬縣區,格式統一為:2024年產學研專項或2024年優秀創新產品 + 企業名稱 + 所屬縣區。
2.項目申報需同時通過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報送所在地工信部門。
3.縣(市)區工信和財政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提供復印件的應核對原件并加蓋工信部門核對章,同時登錄省工信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推薦申報項目由縣(市)區工信和財政部門正式行文(一式2份),并隨附項目申報匯總表、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Word或WPS格式),于4月30日前報送市工信局。
4.項目應在4月30日前完成惠企系統縣區初審、聯合財政會簽等工作,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并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5.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四、其他
1.本通知及項目申報所需表格、申請報告編制提綱可登錄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www.cc774.com/zgfzzt/
sjxw/fzjx/)下載。
2.聯系方式
福州市工信局
技術處,聯系電話:83258390
郵箱:jsjbc2013@163.com
福州市財政局
企業處,聯系電話:87116766
附件:1.產學研專項附件
2.工業企業優秀創新產品獎附件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