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局、財政局,高新區經發局、財政局,市軟件行業協會: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規〔2022〕4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市級軟件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1.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合規經營;
2.申報企業應納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范圍,并按要求通過國家工信運行監測平臺按時報送真實有效的統計數據;
3.申報企業應滿足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項目
1.規下提規上獎勵;
2.高成長性獎勵;
3.增產增效獎勵;
4.品牌產品獎勵;
5.信創產品獎勵;
6.抱團參展補助;
7.產業數字化補助;
8.貸款貼息補助;
9.上市融資獎勵。
1.項目申報書;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
4.項目申報指南規定的其他材料。
1.申報單位根據文件要求認真如實組織紙質申報材料,按照屬地原則向所在地各縣(市)區工信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紙質申報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需制作目錄、標明頁碼并設置彩色隔頁,一式2份(申報材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確保與原件一致),在封面注明申報專項名稱、申報單位、單位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在書脊從上至下依次標明申報項目、單位名稱和所屬區縣。申報材料中要求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的,以統計部門要求的2023年度表格為準。
2.申報單位需通過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將所申報項目報送至縣(市)區工信(經發)局(僅需填寫單位及申報項目名稱,申報優秀產品類項目的須標明產品/方案名稱,不能直接報送福州市工信局,否則將被系統退回)。
3.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企業已獲得市級同類扶持的,不再享受本專項扶持。單家企業獎補金額低于5千元的,不予補助。
4.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予以通報,取消其三年內軟件產業相關專項政策申報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5.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做好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審核,財政部門主要加強程序的合規性和完整性審核。各縣(市)區工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對提供復印件的應核對原件并加蓋核對章,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惠企系統縣(市)區初審、聯合財政會簽等工作,并正式行文和填寫《申報項目匯總表》,將申報項目紙質版材料、聯合行文的紙質文件上報市工信局,同時將電子版匯總發送至電子郵箱。
1.本通知及項目申報所需表格、模板等附件可登錄市工信局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或關注“福州工信”微信公眾號后發送“軟件項目”獲取。惠企政策項目管理系統的操作手冊在省工信廳惠企系統網站下載。
2.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由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3.受理處室和聯系方式
市工信局軟件服務業處 聯系人:郭沙
地址: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東部辦公區5座633室
電話:0591-83258357/0591-83211432
郵箱:fzrj001@163.com
福州市財政局企業處 聯系人:陳卓芊
電話:0591-87116778
附件:1.軟件產業項目申報指南
2.申報所需表格和模板
3.申報項目推薦匯總表
福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財政局
2024年2月23日